佳电股份: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
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挂牌进展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三级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 14,535.5 万元对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
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装备”)100%股权公开挂牌出售,并授权公
司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 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格再次对吉林装备进行挂
牌 出 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三级子公
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1)。截至目前,底价挂牌未征集到受
让方。
二、本次调整挂牌价格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
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
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 90%的范围内设
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如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的 90%,转让方应当
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为有效实施标的资
产转让,公司拟继续推进吉林装备 100%股权出售,将挂牌价格调整至评估价的
80%即 11,628.4 万元,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再次挂牌出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挂牌价格,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
财务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待交易完成后,
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但不会导致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