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2023-10-2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书
面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蓉丽 王道斌 于定明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