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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09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姜滨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 加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或 股东代 表共计 5 人 ,代表 股份
201,95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99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1,916,8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5.2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4%。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9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 的 99.9995% ;反对 0 股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0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2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9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 的 99.9995% ;反对 0 股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0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2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战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3.02.候选人: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3.03.候选人:选举唐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3.04.候选人:选举白轶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3.05.候选人:选举包玺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3.06.候选人:选举朱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战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3.02.候选人:选举黄志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3.03.候选人:选举唐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3.04.候选人:选举白轶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3.05.候选人:选举包玺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3.06.候选人:选举朱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4.03.候选人: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幽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4.03.候选人:选举叶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李毛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5.02.候选人:选举吕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5.03.候选人:选举贾廷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201,957,6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李毛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5.02.候选人:选举吕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5.03.候选人:选举贾廷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同意股份数:40,80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