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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3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
元)的中期票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广州资产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广州资产
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发行中期票
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此外,广州资产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发行方案

     广州资产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广州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方式
    根据广州资产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
行。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
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
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
的方案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广州资产办理与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
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
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
除外;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
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四、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债务融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直接从金融市场获取
资金的累计债务融资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
义务。
    累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越秀
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
元)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券、
广州资产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中期票据、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公司债券及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中期票据、越秀租赁等拟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含 60 亿
元)超短期融资券、越秀租赁拟开展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直
接从金融市场获取资金的累计债务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
亿元(含 210 亿元),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
产的 50%。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五、审批程序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
可实施,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 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