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5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按类别分为不超过一年和一年以 上且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 公司向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 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借 款,以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为 2022 年 公司对越秀产业投资(曾用名: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其中,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循环使用部 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 环使用的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 单笔借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利息从实际 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越秀 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 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公司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6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 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 秀产业投资 40.00%股权,越秀产业投资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 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 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亦不影 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为 400,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 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 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南沙城投大厦 1002 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 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其 40% 股权;越秀产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越秀产业投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088,784 万元,净资产 584,472 万元;2022 年实现各项业务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63,307 万元,净利润 37,346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越 秀产业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1,148,339 万 元,净资产 591,243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各项业务收入 15,805 万元,净利润 7,091 万元。 此外经查,越秀产业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越 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度将于 2023 年 9 月到期;目前累计对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 178,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6.63%,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778,066.8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 64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 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 越企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 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5,382,688 万元,净资产 2,338,944 万元;2022 年营 业收入 1,115,582 万元,净利润 21,27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5,420,615 万元,净资产 2,346,711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64,773 万 元,净利润-2,232 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已向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 300,000 万元。同日,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意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 公司本次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 、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资本,借款方越秀产业投资。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其中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 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 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不超过 250,000 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 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 款最晚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 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 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 担保。 五 、风险分析 越秀产业投资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向 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产 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 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 、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 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虽然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 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 且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同意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 250,000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产业投资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 的收益。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越 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是 2022 年公司对越秀产 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 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同日披 露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江苏越秀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 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2,200,000 万元,其中有 650,000 万 元额度将于 2023 年 8 月-9 月到期;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 额 为 416,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5.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 、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