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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6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和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9),现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624,402,7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3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6,932,80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1.69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
份 1,037,469,96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67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1 人 , 代 表 股 份
212,487,8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
股份 212,487,7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35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4,200,3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19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7,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285,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7%;反对 194,847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7%;弃权 7,5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6%。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向关联方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4,200,3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19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7,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285,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7%;反对 194,847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7%;弃权 7,5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6%。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4,200,3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194,8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7,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2,285,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7%;反对 194,847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7%;弃权 7,5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6%。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7,871,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67%;反对 26,523,7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8%;弃权 7,554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956,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140%;反对 26,523,716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25%;弃权
7,55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7,879,0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72%;反对 26,523,7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8%;弃权 4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96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175%;反对 26,523,716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25%;弃权 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曾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