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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资本: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9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
方借款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及业务变化的需要,变更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
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借款方案。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3)
和《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4),现将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9 人,代
表股份 3,957,828,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8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
股份 2,946,353,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59%;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011,474,56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 人,代
表股份 184,98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
股份 2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出席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84,95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86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54,983,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1%;反对 1,876,2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4%;弃权 968,642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135,7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20%;反对 1,876,287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43%;弃权 968,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0,814,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0%;反对 1,508,8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471,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 1,508,849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5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4,550,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90%;反对 34,229,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0,7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956%;反对 34,229,526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0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
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4,852,1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3%;反对 3,928,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52,3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63%;反对 3,928,363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
款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4,852,1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3%;反对 3,928,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052,3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63%;反对 3,928,363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常天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