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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0-2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
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乐锦女士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提名、推荐程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修订《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符合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
度的规定,有利于激发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不断提
升经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的修订,
并同意将该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欣新                    王建业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