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10-2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
序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号
第十二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 第十二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
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 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确 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确定。但经过半数的
1 定。但经过半数的监事提议召开的,监 监事提议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必须召开。
事会临时会议必须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
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
3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可以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二十条 监事会的决议表决方式 第二十条 监事会的决议表决方式为:
为:记名投票表决。 以记名投票方式、现场举手表决或法律规定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 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
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2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
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 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
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 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
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
权。 视为弃权。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
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当日将监事会决议 在会议结束当日将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报
和会议记录报送董事会秘书。 送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
3
书根据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 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
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监事和会议列席 前,与会监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
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 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容保密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4 附件,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其中 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
序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号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
执行,其他条款自生效之日起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