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10-2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广东炬申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
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点。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
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 现 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
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 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明原因。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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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式召开。在符合相关规则要求的情形下, 召开。在符合相关规则要求的情形下,公司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参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九条 下列交易事项应由股东 第五十九条 下列交易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
大会审议: 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 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以较高者为准。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序号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额超过 500 万元的;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六)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金额在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并应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 (七)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金额在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下列关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
述规定: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并应聘请具
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
2.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标的 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
相关的交易。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下列关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 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
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规定:
其他关联人。 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2.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标的相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关的交易。
本条中的上述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
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 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 其他关联人。
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 取其绝对值计算。
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其他交易。其中,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
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
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
序号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公司
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
对外担保,应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
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并报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风险投资及担保事项需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
件,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其中针对 件,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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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其他条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