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泰慕士: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8.44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形。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未逾期,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羽韬(签字):




                                                     2023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卫华(签字):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