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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达股份: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

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异乡、旷跃宗、洪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