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 江 炜 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 第 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
公 司 总 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松林先生(简历见
附 件 )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 司 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副
总 经 理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
公 司 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 司 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 司 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 惩 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松林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
特 此 公 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何 松 林 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7月至
2004年 12月,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中心学校任教师;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
任 瑞 安 市华威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任瑞安市东海印刷机
械 有 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8
月 , 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 至 本 公告披露日,何松林先生通过持有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 资 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29,8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除上述任职外,与
公 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
受 过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
执 行 人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 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 所 规定的违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