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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炜冈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8-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炜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炜冈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 3,565.35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64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486,313,74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5,634,957.87 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30,678,782.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4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比例
       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
 1                                               30,860.52      15,166.68           49.15%
           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2           研究院扩建项目                          5,503.74      193.67            3.52%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703.62      480.75            7.17%
                合计                             43,067.88      15,841.10           36.78%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年产 180 台全

     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延期,具体如下:




 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
   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2023年8月                     2023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49.15%。由于近年来外部环境形势严峻多变,造成施工组
     织难度加大,安装调试进度等受到了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
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炜冈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李明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