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能源”)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首席合伙人:梁春;
(5)上年度末公司人数:合伙人数量 272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603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
(6)上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
(7)2022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488 家,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
1
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61,034.29 万元。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玉文,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起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 年起为陕西能源
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顺,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起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 年起为陕西
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松,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 10 家次。如本次续聘审议程序完成,2023 年将开始为陕西能源提供审计服
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玉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春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
2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收费为 23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不超过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
用较 2022 年度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接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事务所在 2022 年度服务期间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公司续聘大华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的年度审计机构,以及该事项在董事会上的审核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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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
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
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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