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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海饲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800 万股(含)-1,200 万股(含),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1.7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
据此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含)-14,4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1,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分别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对相关回购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43%,最高成交价为 9.89

                                     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8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483,012.6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
 份总数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总数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500,0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本结构计
 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
 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股数
   股份类别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股)      股份数(股)
                                   本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1,907,999      68.84%    8,500,000    490,407,999      70.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092,001      31.16%    -8,500,000   209,592,001      29.94%

   总股本         700,000,000      100.00%      0.00      700,000,000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股本结构变化情
 况如下:


                                        2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股数
股份类别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股)      股份数(股)
                                    本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1,907,999    68.84%         0.00        481,907,999     69.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092,001    31.16%       -8,500,000    209,592,001     30.31%

总股本               700,000,000 100.00%         -8,500,000    691,500,0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3 月 17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3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为 11,416,142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854,035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500,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3
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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