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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登康口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22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 本次股东大会第(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第(四)(五)(六)(七)(八)(九)(十一)项议案需对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6. 本次股东大会第(六)(十一)项议案部分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名
称为: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本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6月15日9:15-
15: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三)召集人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邓嵘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7名,代表股份数
为129,15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12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13名,代表股
份数为3,00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数为2,98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人,代表股份数为1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数为129,13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10%。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数为1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13%。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丰硕先生因工请假,其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8,6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8,6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9,4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14%;反对13,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8,5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08%;反对8,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本康壹号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2,673,400股。
    同 意 116,462,9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0% ; 反 对
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81%;反对14,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1%;反对14,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3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14%;反对13,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9,5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6%;反对9,5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9,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9,5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本康壹号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2,673,400股。
    同 意 116,463,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78% ; 反 对
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1%;反对14,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任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