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8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查阅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法违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提名方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
意提名方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2023 年上半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
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成林、靳景玉、王海兵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