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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装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2,58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22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2,43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0399%。通过网络投票的


                                      1
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
股份 2,58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2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3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99%。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3%。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
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2
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9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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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为
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82%;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5%;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为普

                                   4
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2,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9890%;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 6,9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5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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