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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3-05-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华股份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7.76 元,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杰风、实际控制人孙培松及
其一致行动人孙梦静、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总经理姚春海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
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孙
杰风、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黄凯同时承诺:




                                     1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杰风、孙培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梦静,员工持股
    平台风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姚春海、张宇敏、朱
    志康、黄凯同时承诺:

           若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8日上市,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27.76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
    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相关股东持有的限
    售流通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延长后股
                                                                          原股份锁
                                                                                      份锁定到
                                                                          定到期日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期日(非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   间接持   (非交易
                                                                                      交易日顺
                                 数量         数量      股比例   股比例   日顺延)
                                                                                        延)


            控股股东、实际控
 孙杰风                        63,000,000   1,800,000   49.22%   1.41%    2025/12/8   2026/6/8
              制人、董事长




                                                 2
 孙培松        实际控制人      5,000,000      -       3.91%     -     2025/12/8   2026/6/8


            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梦静                        2,000,000      -       1.56%     -     2025/12/8   2026/6/8
              之一致行动人


风华投资      员工持股平台     7,000,000      -       5.47%     -     2025/12/8   2026/6/8


 姚春海       董事、总经理     7,000,000      -       5.47%     -     2025/12/8   2026/6/8


            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宇敏                            -       300,000      -     0.23%   2025/12/8   2026/6/8
               、副总经理


 朱志康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00      -     0.55%   2025/12/8   2026/6/8


  黄凯          副总经理           -       100,000      -     0.08%   2025/12/8   2026/6/8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华股份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
    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淑洪                    王   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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