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人民币 64,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 的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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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星期二),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杰风、孙
培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梦静,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黄凯同时承诺:若所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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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
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
咨询电话:0573-87771166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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