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4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14:30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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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持有或代 表公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5,00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2238%。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 理人)共 9 人, 持有 或代表 公 司 股 份
8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7500%;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006,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38%;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11,00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988%。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孙杰风先生、姚春海先生、张宇敏 先生 、朱
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孙杰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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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孙杰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姚春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姚春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宇敏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张宇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志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朱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顾建汝女士、褚国弟先生、孙卫国 先生 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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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顾建汝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顾建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褚国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褚国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孙卫国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孙卫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霞利女士、姚金海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 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3.01 选举陈霞利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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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陈霞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姚金海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409%。
表决结果:姚金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帅棋、钟离心庆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 》《上市
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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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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