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公司本次发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
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确认竞价结果后,公司及时与七名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该报告充分考虑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背景和目的,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
证了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
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
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编制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关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
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七、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八、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编制的《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70 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编制的《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关于全资子公司金泰阁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
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
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小杰、马元兴、陈玉敏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