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 第 3—9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7 页 (五)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3〕3-37 号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80,641,934.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380,641,934.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 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124,773.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766,707.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123 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7,124,77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6 元,可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9,999,989.38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贵公司 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24,773 股,应募集资金 总额 299,999,989.3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7,894,403.7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105,585.61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 贰万肆仟柒佰柒拾叁元整(27,124,773.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64,980,812.61 元。 第 1 页 共 9 页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0,641,934.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80,641,934.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1 号)。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766,707.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07,766,707.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3.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 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第 2 页 共 9 页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占注册 占注册 股份性质 出资比 出资比 资本总 本次增加额 资本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501,181.00 2.23 35,625,954.00 8.74 8,501,181.00 2.23 27,124,773.00 35,625,954.00 8.74 境内法人持股 12,432,186.00 3.05 12,432,186.00 12,432,186.00 3.05 境内自然人持股 7,728,606.00 2.03 22,421,193.00 5.50 7,728,606.00 2.03 14,692,587.00 22,421,193.00 5.50 境外自然人持股 772,575.00 0.20 772,575.00 0.19 772,575.00 0.20 772,575.00 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140,753.00 97.77 372,140,753.00 91.26 372,140,753.00 97.77 372,140,753.00 91.26 人民币普通股 372,140,753.00 97.77 372,140,753.00 91.26 372,140,753.00 97.77 372,140,753.00 91.26 三、股份总数 380,641,934.00 100.00 407,766,707.00 100.00 380,641,934.00 100.00 27,124,773.00 407,766,707.00 100.00 第 3 页 共 9 页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无锡南方天奇物流机 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240507994H 的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0,641,934.00 元,折 股份总数 380,641,934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501,181 股,占股份总额的 2.2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140,753 股,占股份总额的 97.77%。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124,773.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766,707.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24,773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124,773.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 号),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 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24,77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9.38 元。发行后贵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766,707.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407,766,70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35,625,954 股,占股份总数的 8.74%,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372,140,753 股,占股份总数的 91.26%。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第 4 页 共 9 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丁志刚、董卫国、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和王远淞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24,773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1.0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9.38 元。坐扣 含 税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6,890,000.00 元 ( 其 中 不 含 税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3,109,989.38 元。其中 21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汇入了贵公司在江苏 银行无锡湖滨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7040188000077656 的人民币账户内,人民币 83,109,989.3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汇入 了贵公司在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8110501012302333589 的人 民币账户内。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394,403.77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 292,105,585.61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27,124,773.00 元,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4,980,812.61 元。贵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第 635 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 380,641,934.00 元,本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 407,766,707.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流 通 股 35,625,954.00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74%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372,140,753.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1.26%。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7,894,403.77 元,实际发 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7,894,403.77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 6,500,000.00 元,审计 及验资费 661,000.00 元,律师费 660,377.37 元,印花税等 73,026.40 元,以上 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第 5 页 共 9 页 仅为出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验资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6 页 共 9 页 仅为出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 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9 页 仅为出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验资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邓华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8 页 共 9 页 仅为出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 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马露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 方传送或披露。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