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8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
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82.55 亿元人民
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
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61.9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3.50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8.45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
阳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朝阳分行”)签署了《质押合同》,约定苏州电力
投资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辽宁聚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风电”)
向邮储银行朝阳分行申请的 46,442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38 年 6 月 11 日期间邮储银行朝阳
分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辽宁风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
合同为准。2023 年 6 月 7 日,苏州电力投资向邮储银行朝阳分行出具《流动性
支持函》,同意若辽宁风电未能按照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融资
本息,则向辽宁风电提供资金支持,提供资金不少于辽宁风电应付未付本金和利
息、罚息及其他正常费用。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质押合同》《流动性支持函》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43,958.29 万元人民币。
2、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兴热电”)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
南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嘉兴热电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嘉
兴泛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泛能”)向嘉兴银行南湖支行申请的
18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33 年 7 月 11 日期间嘉兴泛能在 18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嘉
兴银行南湖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
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80 万
元人民币。
3、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
银行大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
申请的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
度内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4、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
东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嘉兴热电向远东
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2,625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前远东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嘉兴热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5、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热电”)向远东
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575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前远东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兰溪热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2 年度经 占 2022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 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 259,835.96 25.14% 186,162.47 18.01%
子公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614,813.29 59.49% 477,243.42 46.18%
保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
789,165.49 76.36% 539,613.10 52.21%
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663,814.74 161.00% 1,203,018.99 116.41%
累计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