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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
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
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

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
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胡晓艳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自动失去了审计
委员会委员资格,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顾增才先生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情况,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顾增才先生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李明辉先
生、独立董事王震坡先生、董事顾增才先生,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担任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审计委
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审议本次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同时,根据公司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整体安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