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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13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
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82.55 亿元人民
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
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61.9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3.50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8.45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鑫欣电力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兴义鑫兴
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将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四川协鑫锂能新材料
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5,000 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
浙江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使用。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
                原担保分配    本次调剂担    调剂后担保                 调剂后可使
   被担保人                                               披露日已使
                  额度          保额度        额度                     用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百色市右江区
 鑫欣电力有限     16,000.00    -12,000.00      4,000.00         0.00      4,000.00
     公司
 兴义鑫兴新能
                       0.00     12,000.00     12,000.00         0.00     12,000.00
 源有限公司
 四川协鑫锂能
 新材料有限公    100,000.00     -5,000.00     95,000.00         0.00     95,000.00
     司
 浙江协鑫售电
                       0.00      5,000.00      5,000.00         0.00      5,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16,000.00          0.00    116,000.00         0.00    116,000.00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
云港新海连”)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与协鑫智慧能源向连云港新海连为
其委托连云港市创亿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连云港
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鑫能”)发放的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期间连云港新海连在 2,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向连云港鑫
能发放委托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人
民币。
    2、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鑫”)与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与安
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怀远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远鑫泰”)
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 438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和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33 年 11 月 9 日
期间怀远鑫泰在 438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约定的各
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项
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89.447693 万元人民币。
    3、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协鑫数字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协鑫数字”)与长江金租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
司和广西协鑫数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象州鑫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
州鑫晟”)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726.72707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33 年 11 月 16 日期间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象州鑫
晟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0 元人民币。
    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售电”)向
合作机构申请开立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苏州市融资再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为浙江售电向合作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综合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
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源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期间
因苏州再担保为浙江售电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浙 江售电所
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5、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兴义鑫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鑫兴”)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
请的 12,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36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兴义鑫兴在 12,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
额度内与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
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6、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人民币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广州农商行华夏支
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7、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鑫”)向
合作机构申请开立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无锡
国鑫向合作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协鑫综合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源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因苏
州再担保为无锡国鑫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无锡国 鑫所享有
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签
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8、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山德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德丰源”)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
签署了《质押合同》;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
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上合同约定中山德丰源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中山协鑫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协鑫新能源”)
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185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
合同对中山协鑫新能源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十年,具体以实际签订
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9、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协鑫智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内蒙古协鑫”)向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英
大泰和”)投保售电公司履约保证保险,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协鑫综合能源与英大泰和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源就英
大泰和为内蒙古协鑫承担的售电公司履约保证保险责任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反担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主债权期限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10、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租
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广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协鑫广州”)与华电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与协鑫
广州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再生”)
向华电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21,038.961771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33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华电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徐州再生所享有
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0 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2 年度经                  占 2022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净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    160,835.96           15.56%     117,682.23           11.39%
子公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825,254.17           79.85%     495,889.06           47.98%
保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
                        810,362.49           78.41%     576,826.85           55.82%
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796,452.62         173.83%    1,190,398.14         115.19%
累计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