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下午 3:3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05,666,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499,783,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82,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8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1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577,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23,3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499,944,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 反对 5,722,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9,8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2%;反对 5,722,698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449,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128,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4,8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05,577,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 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23,3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史山山律师、洪嘉玉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