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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易购:关于对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3-06-2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
〔2023〕第 2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具体回复如
下:



    1.关于持续经营。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3.74 亿元,较上年减少 48.62%,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20 亿元,较上年减亏 62.5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87
亿元,较上年减亏 57.27%;同时,你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93.74 亿元、178.35 亿元、183.28
亿元、158.36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29 亿元、-17.12 亿元、-18.04 亿元、-116.75 亿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1.55 亿元、-16.02 亿元、-24.63 亿元、-138.67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以及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
的变化情况,按销售模式分类,分析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大幅下滑、亏损幅度较大的具体
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收入、利润及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营业收入                 713.74       -48.62%        1,389.04     -44.94%    2,522.96           -6.29%
其中:零售批发行业       631.08        -50.70%       1,279.99     -46.33%    2,385.03           -5.97%
       物流服务             9.40       -45.28%          17.18     -55.24%        38.39          17.51%
       安装维修行业         5.58       -46.91%          10.52     -45.74%        19.38          -1.81%
       其他行业             9.04       -31.37%          13.17        1.45%       12.99        -32.49%
       其他业务收入        58.63       -14.00%          68.18        1.50%       67.17          19.50%
营业成本                 659.69        -49.15%       1,297.38     -42.23%    2,245.77           -2.41%
其中:零售批发行业       627.90        -49.87%       1,252.48     -42.16%    2,165.43           -2.49%
       物流服务            14.73       -29.97%          21.03     -56.04%        47.84          10.52%
       安装维修行业         5.45       -46.42%          10.18     -37.31%        16.24           0.06%
       其他行业             4.10        30.60%           3.14     -36.44%         4.93           6.55%
       其他业务成本         7.52       -28.75%          10.56       -6.81%       11.33          33.82%
毛利额                     54.05       -41.04%          91.66     -66.93%       277.18        -29.13%
其中:零售批发行业          3.19       -88.41%          27.51     -87.47%       219.60        -30.45%
       物流服务            -5.33        38.45%          -3.85     -59.29%        -9.45        -10.99%

                                                 1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安装维修行业          0.13       -61.63%           0.34     -89.31%        3.14        -10.45%
      其他行业              4.94       -50.74%          10.04      24.67%        8.05        -44.87%
      其他业务毛利         51.11       -11.30%          57.62       3.18%      55.85           16.96%
综合毛利率               8.25%           1.31%         6.94%       -4.34%    11.28%            -3.56%
剔除采购成本提高的综
                        18.85%          6.42%        12.43%       1.14%      11.28%           -3.56%
合毛利率
    注:本函回复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下同。
    根据表中所列数据可以看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零售业务的开展。
    从行业和同行公司来看,2020 年至 2022 年中国家电零售市场受外部环境、房地产严控等复杂因
素影响,带来家电需求较弱,其中 2021 年虽然家电市场有所小幅复苏,受益于下沉市场快速增长、
消费升级激活高端市场,但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压力,家电零售行业呈现众多
复杂状况,2022 年又再次掉头下行。此外,现阶段家电零售渠道也在发生深刻变革,包括拼多多、
美团、抖音、快手等众多市场参与者纷纷加入,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因此,2020 年至 2022 年中国家
电市场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 5.76%、增长 6.08%、下降 7.4%,同行公司国美零售 2020 年至 2022 年中
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5.83%、增长 5.36%、下降 53.50%。
    家电零售行业和同行公司业绩表现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中国家电市场零售额同比变动比率                        -5.76%        6.08%           -7.40%
国美零售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比率                         -25.83%        5.36%      预计-55% — -65%
国美零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亿元)                -69.94        -44.02     预计-170 — -190
    注:中国家电市场零售额数据摘自奥维云网(AVC);国美零售数据摘自经披露的年度报告和预
告信息。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 2,522.96 亿元,同比下降 6.29%,与行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2020 年公司
线上销售规模占公司商品销售规模总额比例近 70%,虽然公司线上销售占比提升较快,但其价格竞争
较为激烈,毛利率偏低,此外公司 2020 年因适用新收入准则导致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由此带来毛利率同比下降 3.56%。
    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 44.94%、48.62%,收入变动与行业有较大差异,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自 2021 年 6 月以来经营遇到阶段性困难,尤其是流动性压力带来的商品库存
严重不足、销售推广开支急剧压缩,公司的整体销售和采购规模同时大幅下降,与供应商结算周期延
迟,直接引发供应商的返利结回比例于 2021 年度急剧下降,进入 2022 年度后,公司整体销售和采购
规模相较 2021 年度的进一步下降使得公司与供应商的博弈能力持续下降,返利结回比例亦相应下降,
最终造成 2021 年及 2022 年的营业成本分别提高 72.53 亿元及 69.41 亿元;另一方面外部环境的持续
影响,公司线下门店阶段性暂停营业、缩短营业时间、家电安装配送服务无法及时完成,主要城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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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线下门店的购物需求和消费心理均受到较大影响。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及 2022 年综合毛利率
仅为 6.94%及 8.25%。但若剔除采购成本的提高的因素,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综合毛利率
分别为 11.28%、12.43%及 18.85%,呈逐年提高趋势。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总费用合计              206.32      -30.31%         296.05        -14.35%    345.66      -2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2.20      62.51%       -432.65         -912.11%   -42.75    -143.43%
的净利润
采购成本的提高            69.41      -4.30%         72.53              —         -            -
采购成本的提高对应
                         -17.35       4.30%        -18.13              —         -            -
的所得税影响
扣除采购成本的提高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0.14      70.88%       -378.25         -784.80%   -42.75    -143.43%
东的净利润
其中:重大单项影响因
素
①计提的单项减值准
                          64.54     -65.63%        187.80         736.15%     22.46     166.59%
备
②重大投资损失            10.88     -92.45%        144.08      1301.67%      -11.99     -93.97%
①②所得税影响            -7.95      84.82%        -52.38     -1777.33%       -2.79    -104.81%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5.11     -61.08%         13.13     1520.99%         0.81     -64.47%
调整
剔除上述重大单项影
响因素之外归属于上       -37.56      56.13%        -85.62         -149.91%   -34.26      -7.48%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重大单项影响因素之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采购成本的提高+计提的单项减值准备+重大投资损失+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
    除了前述的采购成本提高对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以外,其他重大单项因素对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分析如下:
    ①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自身运营情况的变化,公司于每年对于包括天天快递、百货、
母婴、商超等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商誉以及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和对联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了资产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并根据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单项确认了部分重要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该些事项导致公司 2020 年
至 2022 年间计提的单项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22.46 亿元、187.80 亿元及 64.54 亿元。②同样受外部环
境的变化以及自身运营不佳影响,公司部分投资参股公司于 2021 年及 2022 年出现大额亏损,导致公
司按持股比例分摊的投资损失分别为 144.08 亿元及 10.88 亿元。③公司于每年根据各类型子公司当年
度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最新未来发展预期编制未来盈利预测,并据此仅以很可能取得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可抵扣税务亏损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导致公司 2020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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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间对于在未来期间预计将无法弥补的可抵扣税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约 0.81 亿元、
13.13 亿元及 5.11 亿元进行调整。
    剔除上述重大单项影响因素之外,2020 年至 2022 年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亏损
34.26 亿元、亏损 85.63 亿元及亏损 37.56 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几年为走出困境,虽然已聚焦降本
提效,关闭和优化调整亏损门店及业态;加大坪效较低的店面、仓储的降租、转租、招商力度;大力
精简组织冗员和提高人效,带来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间总费用额同比分别下降 21.41%、14.35%及
30.31%,但由于公司资产折旧摊销等大额期间费用以及为解决流动性危机而发生的大额融资成本相对
刚性,针对人员、租金、营销等运营成本进行的管控措施成效也需要时间显现,经营产生的毛利尚不
能覆盖公司总费用,但从上表也能看出,在公司坚持聚焦核心家电 3C 业务收入规模的提升以及亏损
板块的瘦身调整计划下,公司 2022 年亏损较 2021 年已呈现亏损收窄态势。
    综上所述,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亏损幅度较大是由于受外部环境和企业流动性带来的
持续影响所致,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2)按季度经营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总体平稳的情况下,净利润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2022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Q4 环
             项目                  2022 年 Q1 2022 年 Q2 2022 年 Q3 2022 年 Q4
                                                                                  比 Q3
营业收入                               193.74       178.35   183.28     158.37      -13.59%
净利润                                 -11.34       -18.37   -19.82    -118.49     -49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9       -17.12   -18.05    -116.74     -54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55       -16.02   -24.63    -138.67     -463.0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其中:重大单项影响因素
①采购成本的提高                                                         69.41             -
②计提的单项减值准备                                           1.00      63.54     6254.00%
③重大投资损失                          -0.03         1.21     1.17       8.53      629.06%
①②③所得税影响                         0.01        -0.16    -0.42     -24.73    -5788.10%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                                0.39                4.72             -
上述重大单项影响因素之外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57       -14.58   -22.88     -17.20       24.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述重大单项影响因素之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采购成本的提高+计提的单项减值准备+重大投资损失+所得
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调整。
                                                4
    根据上表中列示,在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总体平稳的情况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环比第三季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22 年
的整体销售和采购规模持续下降,使得与供应商的博弈能力持续下降,于第四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相对稳定明晰,对于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下的返利结回比例也逐渐相应掌握了相对可靠和全面的信
息进行评估和测算,所以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公司结合实际返利结回情况以及预期未来结回时间对
尚未结算的返利金额及估计结回比例进行了更新,考虑了实际返利结回比例下降对全年成本的综合影
响,并据此相应调整了采购价格和成本,影响金额约为 69.41 亿元。
    此外,家乐福运营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面临了严重的外部舆情压力,流动性压力激增,
供应链关系受阻,有效库存快速下降,从而对销售、利润带来较大的影响,家乐福中国更新了其运营
计划及架构调整方案,据此公司进行了家乐福中国业务的盈利预测及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资产的减值
测试,将家乐福业务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按照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约 39.67 亿元。除此以外,公司于第四季度基于了解
和掌握的最新信息对账面各项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评估,
最终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长期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 23.87 亿元,同时根据联合营公司按公
司的会计政策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中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最终净损失份额确认当季对部分联合营企
业投资的投资损失 8.53 亿元等。前述因素影响之外,公司 2022 年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 17.20 亿元,环比三季度减亏 24.83%。综上,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大幅下降没有重大不合理
之处。


    (3)请结合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情况以及期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的情况,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的亏损是否具有持续性,并具体是说明你公司对于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已采取的措施和截至目前的实施效果。
    回复: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与 2022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 年第一季度      2022 年第四季度          环比
营业收入                                         158.59                 158.37        0.14%
营业成本                                         125.72                 195.74     -35.77%
综合毛利率(注)                                  22.76%                 21.76%         1.00%
费用总额合计                                      38.17                  51.30     -25.59%
净利润                                            -1.81                -118.49       9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                -116.74       99.13%


                                              5
              项目                 2023 年第一季度        2022 年第四季度         环比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88                -138.67      96.48%
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2022 年第四季度综合毛利率为剔除了采购成本提高影响后的综合毛利率。采购成本提高对
于 2022 年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参见上述第 1 题中的回复内容。
    (一)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01 亿元,环比
上年第四季度减亏 9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 4.88 亿元,环
比上年第四季度减亏 96.48%,公司持续加强费用管控,提高坪效、人效水平,费用同比、环比持续
下降,2023 年第一季度公司核心家电 3C 业务业绩已经明显好转,因此 2022 年第四季度的大额亏损
不具有持续性。
    (二)持续经营已采取的措施和截至目前实施效果
    1、稳定存量授信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获得增量授信。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于 2021 年 8
月成立苏宁联合授信委员会。公司在联合授信委牵头和支持下有序恢复了与主要合作银行的业务往来,
稳定了存量授信,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续贷,并拓展了增量贷款。随着 2023 年经营业绩的逐步
恢复提升,公司也计划推进增量授信的取得以进一步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回复日止,公司亦未出现
被合作银行要求提前偿还借款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情形。
    2、经营方面,贯彻执行零售服务商发展战略,强化自营供应链及服务能力,深化开放合作和零
售赋能。在明确盈利模式的前提下开展各渠道经营,实现销售规模的恢复提升;通过数字化水平的不
断提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持续降本增效,增强盈利能力。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激
发员工自驱力,确保盈利目标的尽快实现,全面推动苏宁易购进入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新征程。
    2023 年一季度公司把握市场机会,以效益为目标,积极推动增收、降本、提效各项工作,实现
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1.01 亿元,同比减亏 90.28%。经公司统计,在不考虑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公允价值
变动等非经营性现金流相关的因素影响下,公司一季度实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 6.13 亿元。二
季度公司将抓住五一、618 等促销旺季,一二级市场加快“苏宁易家”店面模型的落地及推广,县镇市
场快速发展零售云加盟店;线上加强与流量平台的合作,输出商品供应链及服务能力,提升线上销售;
家乐福随着亏损店面的快速关闭,核心地区聚焦供应链恢复及店面的转租、招商,加快电器业态融合,
尽快实现经营的稳定。预计公司二季度在收入、费用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和优化,力争实现经营效益环
比的持续改善。
    3、公司持续推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应付款项的解决,维护公司和相关各方良好持续的合作关
系以保持业务稳健发展。工作重点仍是持续推进与供应商的合作恢复和扩大,在业务发展中通过恢复
合作、扩大合作产生的毛利来解决历史的问题;另一方面主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力争实现
分期或者延期支付;此外公司在推进相关业务单元独立发展及战略引资的同时,也拟尝试推进相关应
付款项的债转股工作,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负债水平。
                                            6
    4、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2023 年公司将结合国家公募 REITs 政策,积极寻求商业物业
及物流资产的盘活,推动集团内优质物流基地资产融资,不断提升公司资金获取能力;加快对外投资
的回收;推进相关业务单元的员工持股及战略引资,支持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夯实了资本金。


    (4)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核查并发表专项
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以及向管理层就公司对于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的截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报出日的效果进行询问等核查程序,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1 的回复中与报
告期内 2022 年全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相关分析,以及提
高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相关的内容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就执行前述询问程
序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2.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 亿元,你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连续 6 年为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已连续 4 年为负。请你
公司:
    (1)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结算模式、回款情况等的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17-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13.74     1,389.04         2,522.96     2,692.29     2,449.57      1,879.28
减:营业成本                659.69     1,297.38         2,245.77     2,301.17     2,082.17      1,614.32
    税金及附加                4.28         6.59             9.73        10.61         8.94          7.29
    总费用                  206.32       296.05           345.66       439.82       347.64        258.06
加:其他项目                  0.38        -0.47             8.02         2.61         6.73          5.74
减:所得税费用               27.49       -78.94           -15.43        52.75        13.03          2.83
加回非付现或非经营活
动相关成本费用:
    折旧与摊销               58.90       84.64            39.38        37.29        23.72         21.00
    长期资产报废损失          0.44        2.46             0.45         0.43            -             -
    财务费用                 42.53       36.62            22.18        17.52        11.86          3.99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      -29.67      -86.37           -19.95        41.71        -5.35         -2.76

                                                  7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债变动
     其他项目                    -           -               -       -0.11       -2.62       -0.78
小计                        -56.49      -95.16          -12.69      -12.61       32.13       23.97

加回:
     存货的变动              29.40      112.29           44.71      -36.10      -41.68      -44.31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        20.79      -81.43          -48.24     -129.93     -129.19      -45.71
目的变动
小计                         50.18       30.86           -3.53     -166.03     -170.87      -9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31      -64.30          -16.22     -178.65     -138.74      -66.05
量净额
    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销售对象主要为对个人消费者的零售业务以及对政企客户、零售云
加盟商等商户的对公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现款现货;对公业务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账期。
公司的商品采购模式主要有:经销预付款、经销账期和代销账期,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汇、银行承
兑支付和商业承兑支付。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在传统零售和物流层面,公司面临了激烈的
互联网竞争,积极加大互联网业务的投入,广告费、物流费用开支激增,经营亏损增加;另一方面为
了获取商品货源的支持,公司加大采购进货及付款支持,运营资金投入增加;此外从采购端来看,公
司为了获取供应商的支持,一般会预付或者按信用期支付应付供应商采购款,同时供应商提供的返利
结算均为账扣,即冲抵应付货款或抵减下一批次货物采购款,而非单独向公司支付应付返利款,所以
从现金流上看,于当期并非能够全部体现为现金流流入。自 2021 年 6 月起公司发生流动性危机后,
核心品牌供应商和恢复合作供应商基本取消了零售行业常见的信用期支付模式,改为要求公司采用全
额预付款模式备货,亦导致公司现金流一直呈现流出状态。
    根据表内所示,公司将历年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总费用、折旧与摊销、存货及经营
性应收应付等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中调节的影响因素较多,主要为折旧与摊销、
存货的变动以及经营性应付应收的变动。
    2022 年度公司扣除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非付现或非经营活动相关成本费用后,利润水平为亏
损 56.49 亿元,但同时因为 2022 年公司采销规模的继续下降,公司期末存货储备同比减少支出 29.39
亿元,以及随着公司于 2022 年对公销售规模的下降以及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推进,与供应商、合作
伙伴应付款项的逐步解决,带来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整体减少而净回笼资金约 20.79 亿元,导致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 6.31 亿元。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扣除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非付现或非经营活动相关成本费用后,利
润水平分别为亏损 95.16 亿元和亏损 12.69 亿元,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水平基本相匹配。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扣除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非付现或非经营活动相关成本
                                                 8
费用后,利润水平分别为亏损 12.61 亿元、盈利 32.13 亿元和 23.97 亿元,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净流出,主要的影响因为:
    一方面,在 2017-2019 年期间,尤其是 2018-2019 年度,上海星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尚在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受互联网金融业务蓬勃发展影响,该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业务增长较快,导致
该些年度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产生大量流出。
    此外,受到运营资本变动的影响。2017-2019 年期间,公司在 2016 年完成定增募资后,资金相对
充裕,为了快速抢占市场,加大了备货力度,每年同比约三四十亿元现金流增量支出;部分畅销品牌、
核心供应商公司通过加大资金付款支持,应付票据账期缩短,预付增加,带来运营资本快速增加,故
公司 2017-2019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较多,导致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持续为负。
    线下零售企业在 2017-2019 年都面临了与公司同样的问题,行业竞争加剧,企业投入加大,运营
资本增加带来现金流流出增加。
                                                                                         单位:亿元
运营资本变动额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永辉超市                               -31.65                  -7.61                  0.72
国美电器                                -2.49                   2.65                 -20.18
    注:以上数据摘自 Wind 数据库。


    (2)结合你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情况,说明是否
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情形,如是,分析说明原因和合理性,同时,
核查说明是否存在虚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13.74       1,389.04       2,522.96     2,692.29       2,449.57
营业收入变动率                     -48.62%        -44.94%         -6.29%        9.91%         30.35%
营业成本                            -659.69      -1,297.38      -2,245.77    -2,301.17      -2,082.17
营业成本变动率                     -49.15%        -42.23%         -2.41%       10.52%         28.98%
综合毛利额                            54.05          91.66         277.19       391.12         367.40
总费用                              -206.32        -296.05        -345.66      -439.82        -34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0.87        -446.69         -68.07       -57.11          -3.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27%           556.23%      19.19%     -1488.82%      -306.6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率

                                                9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82          -9.03      -11.09        -5.33        -8.45
损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         -196.69       -455.72       -79.16      -62.44       -12.04
加回:
(1)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但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时需加回:
折旧与摊销                             58.90         84.64        39.38       37.29        23.72
信用减值损失                            6.94         28.74         3.94        6.06         0.00
资产减值损失                           61.48        163.85        21.88       11.20        20.59
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6.76        140.33        -0.14        -2.65        -2.97
股权投资收益
财务费用                               42.53         36.61        22.18       17.52        11.86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              -29.67        -86.37       -19.95       41.71        -5.35
存货的变动                             29.40        112.29        44.71      -36.10       -41.68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               20.79        -81.43       -48.24     -129.93      -129.19
其他项目                               -0.80          -3.75       -3.22       -2.37        -0.38
(2)净利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但现金流仍属于经营活动需加回:
政府补助、营业外收支等                 -5.94          -3.49         2.4      -58.94         -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64.30       -16.22     -178.65      -13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       -90.19%        296.48%      -90.92%      28.76%     -110.05%
动率
    根据上表所示的公司近五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情况,与公
司近五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趋势并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受多
重因素影响,如公司根据预计采销规模而备货导致的期末存货的变动,采销规模下降和流动性危机下
供应商结算方式变化导致的往来收支进度的变化,以及政府补助、赔款罚款等营业外收支导致的偶然
现金流入流出等。于此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的基础上,亦受
多重额外因素影响,如资产购置、处置、新租赁准则导致的折旧摊销变化、根据每年减值测试结果计
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根据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而按比例分摊的投资损益、为解决流动性
危机而发生的融资成本逐年上涨、因未来期间预估的应纳税所得额变化导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调整等。上述因素均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并
不呈现必然的线性关系。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并相应结转
成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与舞弊风险相关的内
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有效。首先,公司不允许将舞弊行为合理化的企业文化或环境、不支持激进的会计
处理尤其是利润操纵,不考核关键管理人员的收入达成情况。在业务层面,对于销售管理,公司结合
业务发展变化,基于线下电器门店、家乐福、苏宁百货、线上易购、零售云、对公(B2B)等各个销
售渠道的特性,在商品新增、数据维护、合同管理、客户信用、销售订单建立、价格管理、收款、开

                                                 10
票、日结、发货及退货、顾客体验等各环节明确了不同销售渠道下对应的管理要求与标准;持续优化
销售业务流程,加强了对价格、资源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以及持续对异常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和评
估。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未发现超出公司业务流程设置或权限设置之外的例外情况。综上,公司不存在虚构营业收
入与及营业成本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持续为负的情
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回复:
    公司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持续为负的情况主要采取
的改善措施如下:
    1、银行授信方面,在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司联合授信委员会运作良好。截至本回
复日止,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正常续贷,亦未出现因为触发违约条款而被合作银行要求立即还款的情
形。
    2、经营方面,一方面,积极拓展收入渠道,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门店充分发挥线下门店对于中
高端家电和成套购买的体验优势,充分发挥本地化经营对于深入社区引流的运营优势,提升店面的经
营能力,中高端家电产品市场占比保持领先,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362 家家电 3C 直营
店;在四六级市场零售云渠道保持加盟店的发展速度,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零售云加盟店 10023
家,在完善网络布局的基础上加强经营零售赋能、提升零售能力。在电商渠道,提升主站的用户精准
化营销和聚焦家电优势类目经营,猫宁渠道积极利用长期积累的用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在自营供应链
基础上加大与天猫各类旗舰店的开放合作力度,实现用户价值提升和规模提升。家乐福渠道受外部环
境、电商等综合因素影响,采用对部分区域门店优化关闭等安排进行调整,提高运营效率。
    另一方面,公司推进降本、提效工作。公司在成本费用方面持续深度优化,进一步压缩成本费用,
其中租赁费用加强管控,合理优化门店结构,持续推进降租、转租工作;人员费用、研发费用,进一
步精简组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提高人员产出效率;营销费用上,在用户获取、市场营销方面进一
步提升精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此外,通过积极改善经营现金流,使得为解决公司流动性而发生的融
资成本能够进一步压缩减少。
    3、积极推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合作恢复及应付款项的解决,公司积极沟通供应商及其他债
权人对应付账款的偿付安排,采取包括与核心品牌商开展创新合作模式,提出分期还款安排并达成协
商一致等多项措施,在维护和相关方良好持续合作关系及业务稳健运营的基础上,平稳解决应付款项
的支付安排,减轻对公司运营资金及流动性的压力。


                                             11
    4、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一方面公司加快存量资产,尤其部分土地储备及权益性投资、
持有的物流地产项目的盘活;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公司内部优质业务引进战略投资,不仅增强公司资
金实力,更能带动公司整体的业务增长。前述资产盘活及资本引资安排将能有效地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入。
    5、积极争取战略股东、产业投资人的支持,加强在商品、物流、电商运营等方面的合作,深化
战略合作关系,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改善经营现金流状况。
    综上举措将带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改善。


    (4)请普华永道对问题(1)(2)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分别执行了相
关审计工作,旨在分别对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2 的第(1)题和第(2)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
一致之处。


    3.关于违约应付款。年报显示,由于未能履行若干银行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而触发了部分银行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或交叉违约条款(以下合称“违约事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违约及提
前还款事项导致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权要求苏宁易购提前偿还共计人民币 196.51 亿元的银行
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部分应付款项共约人民币 328.41 亿元亦已
逾期未支付。请你公司:
    (1)具体列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已触发违约的借款具体情况,包括银行借款发生的时间、合同
签署日期、借款用途、出借方、借款利率、抵押物情况、借款期限、到期时间、逾期金额、逾期利
率,同时,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借款偿还进展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说明你公司触发违约或交叉违
约条款后相关抵押物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是否会影响你公司正常经营。
    回复: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触发违约/提前还款事件的借款具体情况:
       序   银行借款时    合同签署日    出借方           借款期   借款合同   是否已   逾期   逾期
       号       间*           期                           限     约定的到     偿付   金额   利率
                                                                    期时间
                                                     5 年+2.5                                不 适
       1    2017/10/17   2017/10/17    金融机构 1                 2025/4/16 未到期    无
                                                     年                                      用
                                                                                             不 适
       2    2019/3/14    2019/3/14     金融机构 2    6年          2025/3/30 未到期    无
                                                                                             用
                                                    12
     序   银行借款时       合同签署日      出借方           借款期   借款合同      是否已   逾期   逾期
     号       间*              期                             限     约定的到        偿付   金额   利率
                                                                       期时间
                                                                                                   不   适
    3     2019/9/27       2019/9/27       金融机构 3    5年           2024/9/26 未到期      无
                                                                                                   用
                                                        1 年+1 年                                  不   适
    4     2021/6/5        2021/6/5        金融机构 4                   2024/6/5 未到期      无
                                                        +1 年                                      用
                                                                                                   不   适
    5     2022/11/22      2022/11/22      金融机构 5    1年          2023/11/15 未到期      无
                                                                                                   用
                                                                                                   不   适
    6     2023/3/7        2023/3/7        金融机构 6    6 个月         2023/9/7 未到期      无
                                                                                                   用
                                                                                 按期偿            不   适
    7     2023/4/12       2023/4/12       金融机构 7    2 个月        2023/6/20         无
                                                                                 付                用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按期偿             不   适
    8                                   金融机构 8      3-7 个月                        无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6-11 月 付                用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6                   不   适
    9                                   金融机构 9      6 个月                   未到期 无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月-11 月                   用
                                                                       2023 年 6
          2022 年 7 月 2022 年 7 月 金 融 机 构                                                    不 适
    10                                          1年                  月-2024 年 未到期 无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10                                                           用
                                                                            5月
          2022   年 8-11 2022 年 8-11 金    融机构                      2023 年                    不   适
    11                                                  1年                      未到期 无
          月             月           11                                 8-11 月                   用
          2022   年 9-12 2022 年 9-12 金    融机构                      2023 年                    不   适
    12                                                  1年                      未到期 无
          月             月           12                                 9-12 月                   用
          2023   年 1-2               金    融机构                     2023 年 7                   不   适
    13                   2023 年 1-2 月                 6 个月                   未到期 无
          月                          13                                 月-8 月                   用
          2023 年 1-2                 金    融机构                                                 不   适
    14                 2023 年 1-2 月                   1年           2024/1/20 未到期      无
          月                          14                                                           用
          2023 年 2-3                 金    融机构                    2023 年 8                    不   适
    15                 2023 年 2-3 月                   6 个月                     未到期   无
          月                          15                                月-9 月                    用
          2023 年 2-5                 金    融机构                   2024 年 2-5                   不   适
    16                 2023 年 2-5 月                   1年                        未到期   无
          月                          16                                      月                   用
                                      金    融机构                      2023 年                    不   适
    17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6年                        未到期   无
                                      17                               10-12 月                    用
                                      金    融机构                    2023 年 8                    不   适
    18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3 个月                     未到期   无
                                      18                                      月                   用
注:上表列示的银行借款信息按照同一银行同一性质的借款汇总列示。

    上表中列示的贷款涉及的违约事项主要包括未满足部分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发生财
务状况恶化、信用状况下降等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借款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
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未就财务状况恶化、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安排事先告知
或者取得其他相关贷款银行同意等。
    截至本回复日止,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解释并澄清有关违约事项的发生

                                                       13
缘由。截至本回复日止,没有出现上述违约事项涉及的相关银行要求公司立即偿还相关借款的情形。
同时,未出现任何银行要求强制执行相关借款对应抵押物的情形。
    自公司遭遇流动性危机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持续给予公司高度关注与指导,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成立苏宁联合授信委员会,通过联信委机制,有序恢复了与主要合作银行的业务
往来,有效保持各银行存量授信的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增量授信。金融机构合作稳定及增量资金
的补充,帮助公司商品供应链得到有效恢复,为公司持续经营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 2023
年经营业绩的逐步恢复提升,公司也将积极推进取得增量授信进一步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回复日止,联信委运转良好,未出现任何合作银行要求公司提前还款等情形,公司银行信
贷合作稳定。
    综上,公司目前未存在因为年报中批露的违约或交叉违约情形而触发相关抵押物被强制执行的情
形,后续风险可控,公司正常经营亦未受该等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持续维护和深化苏宁易购联合授信
委员会运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的积极沟通,建立长期合作业务关系,保障存量持续稳定,随着公司经
营业绩逐步改善,在联信委的积极协调下获得更多的增量授信,更好保障企业的稳健经营。


    (2)具体列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已逾期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应付款项的形成时间、
原因、金额、交易对象、付款约定、截至目前的支付进展等,同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已涉诉,如
是,说明是否存在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逾期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为 337.99 亿元,主要由于自 2021 年 6 月以
来流动性严重不足带来欠款较多并且逾期支付应付款项以及未能清偿到期商业票据的情况。公司逾期
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供应商款项、应付商业票据、应付租赁费、应付工程款等。具体形成
时间如下:一年以内 162.8 亿元,一至二年 153.69 亿元,二至三年 12.28 亿元,三年以上 9.22 亿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交易对象及原因     付款约定   逾期金额 逾期一年以内 逾期一至二年 逾期二至三年 逾期三年以上
应付供应商商品采   按合同账期     133.24         67.98        55.13        7.23         2.90
购货款等
应付供应商商业承   24-282 天       66.91            4.09     62.82             -             -
兑汇票
应付出租方房租,   按合同账期      48.53           41.88      5.45          0.54          0.66
物业及水电费
应付工程建设类供   按工程完工      25.19           10.48      9.22          2.24          3.25
应商工程款         进度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   按合同约定      24.65           10.73     13.92             -             -
东增资款

                                              14
  交易对象及原因       付款约定   逾期金额 逾期一年以内 逾期一至二年 逾期二至三年 逾期三年以上
应付广告供应商广     按合同账期       14.30        8.83         3.68         0.79         1.00
告费及 IT 服务供应
商信息技术服务费
应付行政办公及信     按合同账期       7.32            4.22      1.49         0.76         0.85
息使用费
应付劳务外包费       按合同账期       1.56            0.85      0.25         0.18         0.28
应付其他第三方款     按合同账期      16.29           13.74      1.73         0.54         0.28
项
        合计                        337.99       162.80       153.69        12.28         9.22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逾期未支付的款项中各类合同被诉标的金额约为 108.54 亿元,其中
涉及商品买卖合同等纠纷 39.87 亿元、租赁及建筑工程合同等纠纷 46.97 亿元、服务及其他合同等纠
纷 21.70 亿元。前述诉讼涉及公司司法冻结资金 8.58 亿元,且公司已经作为受限资金列报,未涉及其
他资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公司积极推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合作恢复及应付款项的解决,积极持续的与供应商及其他债
权人沟通对应付款项的偿付安排,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逾期欠款金额较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328.41 亿元增加了 9.58 亿元。公司积极通过采取包括与核心品牌商开展创新合作模式,提出新的还
款安排并达成和解等多项措施,在维护和相关方良好持续合作关系及业务稳健运营的基础上,平稳解
决应付款项的支付安排,减轻对公司运营资金及流动性的压力。公司也将积极的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
金解决逾期欠款问题。截止目前,并未发现资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况。如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所披露,针对可能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在评估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时,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以及可用融资来源,并制订了前述一系列
计划及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尽管如此,公司管理层能否落实前述计划及措施仍
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公司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公司计划和正在执行的一系列计划和措施的顺利达成。
倘若公司无法完成相关计划及措施并保持持续经营,则须将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其可回收金额,
确认可能产生的财务负债,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与持
续经营假设相关的风险已经充分揭示。


    4.关于应付票据。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111.21 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为 72.41 亿元,同时,应付票据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金额 46.54 亿元。请你公司:
    (1)按业务类别说明商业承兑汇票开具的背景,结合你公司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信用政
策以及同行业情况等,说明你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
    回复:
    1、商业承兑汇票开具的背景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开具情况如下:
                                                15
        类别             金额(亿元)                         开具背景说明
商品类供货商                 58.07          应付商品采购货款
工程类供货商                 6.16           应付物流、门店相关工程款项
服务类供货商                 8.17           应付广告、物流、行政、信息等费用款项
合计                         72.41

    2、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说明
    商业承兑汇票是公司商品采购合同约定的一种可选的结算政策方式,在公司进行采购付款申请时,
公司业务可以根据与供应商谈判取得的信用政策,选择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进行
付款。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商业结算方式,通常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其商票才能被供应商广泛
接受,公司通过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一方面可以满足生产经营结算的需要,同时也无需使用银行授信,
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节约现金支出,优化现金流的目的。此外,商业承兑汇票是零售行业公司采用的
支付方式之一,A 股中广汇汽车 600297.SH、家家悦 603708.SH、步步高 002251.SZ、新华百货 600785.SH
近年来也采用商业承兑汇票予以结算款项。



    (2)说明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涉及事项是否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回复:
    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事项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日常采购交易及接受服务而向关联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金额(千元)
上海恽谊贸易有限公司             本集团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17,776
苏宁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子公司                                  7,344
江苏通视铭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苏宁控股集团之子公司                                    6,923
上海恽谊智链科技有限公司         本集团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3,000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苏宁控股集团之子公司                                    1,910
南京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苏宁控股集团之子公司及子公司之分支机构                  1,880
南京聚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宁控股集团之子公司及子公司之分支机构                  1,140
合计                                                                                   39,973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商品类供货商、广告服务类供应商,公司向其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商品
采购款及广告费用。


    (3)具体列示截至目前,你公司已逾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包括应付票据的形成时间、
原因、金额、交易对象、付款约定、截至目前的支付进展等,同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已涉诉,如
是,说明是否存在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应付票据中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逾期情形。考虑到公司与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
                                              16
后续达成的偿付安排,包括与核心品牌商开展创新合作模式,提出新的还款安排并达成和解等多项措
施的实施,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已逾期未支付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 40.73 亿元,公司将通过运
营资金、资产盘活等多种方式并举,不断减少应付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额。
    公司已逾期未支付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开票时间              交易对象       金额(亿元)                 形成原因
2020 年              商品类供货商                 0.01   应付商品采购货款
2020 年              工程类供货商                 0.04   物流、门店应付相关工程款项
2021 年              商品类供货商               27.24    应付商品采购货款
2021 年              工程类供货商                 5.77   物流、门店应付相关工程款项
2021 年              服务类供货商                 7.65   广告、物流、行政、信息等应付费用款项
2022 年              服务类供货商                 0.02   广告、物流、行政、信息等应付费用款项
合计                                            40.73
    公司始终保持与债权人的积极沟通,采取包括与核心品牌商开展创新合作模式,提出分期还款安
排并达成协商一致等多项措施,在维护和相关方良好持续合作关系及业务稳健运营的基础上,平稳解
决应付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情形,减轻对公司运营资金及流动性的压力。
    经公司统计,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对于已逾期未支付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涉诉金额 29.40 亿元。
公司通过与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分期支付等安排达成和解安排,减少对于公司资产强制执行的风险。
但需要提示的是企业的流动性虽然有所恢复但仍不足,供应商欠款仍需要加快解决,以及存在相关涉
诉风险,而且公司管理层能否落实前述计划及措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公司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
公司计划和正在执行的一系列计划和措施的顺利达成。因此需要投资者注意公司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公司一方面必须尽快提升经营效率,实现盈利,从而获得更多的增量授信;另一方面,加快存量
资产的盘活,积极推进公司内部优质业务引进战略投资,流动性的根本改善才能使企业走上良性发展
的道路。


    5.关于货币资金。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59.87 亿元,其中,有 19.39 亿元存放
在境外。请你公司:
    (1)分类别说明境外存款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归集主体、存放类型、管控措施、资金安全
性、受限情况、境外资金规模与境外业务的匹配性,并说明境内资金是否能够维持日常运营的资金
需求.
    回复: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19.39 亿元。
    境外资金主要集中在公司香港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国际”,公司 100%持股),
金额为 17.47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境内业务发展操作外保内贷业务(详见下文分析),其中受限资金
17.06 亿元,不受限资金 0.41 亿元;

                                              17
    其余 1.92 亿元集中在香港苏宁采购有限公司、香港苏宁易购有限公司(“香港苏宁采购”、“香港
苏宁易购”,均为公司 100%间接持股子公司),主要用于支持香港地区的经营业务开展,其中不受限
资金约 0.93 亿元,受限资金约 0.99 亿元。
    2、公司存放于境外的款项主要以定期存款、保函保证金、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合作银行,合
作银行均为信誉度较高的大中型商业银行。
    3、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划拨、账户管理、收支管理、银行存款
管理、票据管理、融资管理、资金监督方面持续健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境内外子公司均按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持续迭代资金风控机器人,对银行未达、现金缴款及支票、门店大额现金收退款等进行异常
监控,利用资金管理平台的高效率工作流程,加强总部与各分子公司的工作联系,规范资金的计划与
使用,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把控,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受限制境外货币资金 18.05 亿元。其中 17.06 亿元系苏宁国际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合作银
行,作为境内母公司贷款 14.20 亿元的保证金(由于境外存款境内贷款币种不同,考虑汇率波动,银
行要求存贷比有折扣),境内贷款意在取得资金支持境内经营业务的开展。境内贷款到期后,公司境
内归还贷款,即可于境外对应释放保证金。后续根据业务的需求可继续与合作银行操作外保内贷业务。
剩余 0.99 亿元系因香港苏宁采购开立银行履约保函而存入的保证金,用于支持香港地区公司的业务。
    5、不受限境外货币资金 1.34 亿元以及香港苏宁采购及香港苏宁易购的保函保证金 0.99 亿元合计
2.33 亿元用于支持香港地区业务的发展经营。2022 年公司在香港地区实现销售收入 17.98 亿元,销售
成本为 16.93 亿元,香港当地的运营资金周转天数约为 37 天,按此计算运营资金规模应为 1.72 亿元,
境外资金规模与境外业务需求基本匹配。
    6、境内业务的资金需求分析
    根据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对维持日常运营的运营资金分析如下:
    (1)综合毛利率:
    公司 2020-2022 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1.28%、12.43%以及 18.85%(2021、2022 年为剔除采购成
本提高影响后的综合毛利率,见问题 1 回复),综合毛利率取三年平均值为 14.19%。
    (2)运营资金周转率
    由于 2021 年、2022 年公司面临了较为严峻的流动性困难,后期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
政府的高度关注与指导下,公司采取了多项改善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现金流状况已逐步向
好。单独采用 2022 年当年的运营资金周转率情况作为 2023 年预测基础将不具有代表性,故公司取
2020-2022 年公司运营资金周转率的平均值,按照下表计算运营资金周转天数约为 20.30 天。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三年平均值
库存周转天数①                                  58.65        50.78        40.41         49.95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②                              24.02        17.94        10.91         17.62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③                              89.65        63.18        41.71         64.85
                                               18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三年平均值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④                              106.26        71.60            60.77          79.54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周转天数⑤                      53.36        30.46            13.90          32.57
运营资金周转天数⑥=①+②+③-④-⑤                12.70        29.84            18.36          20.30
    根据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公司计算得到公司 2023 年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量平均余
额约为 37.82 亿元,基本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7 亿元匹配。公司积极地
通过加强银企合作、改善经营绩效,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方式持续进行运营资金的补充来保障企业的
正常运营。


    (2)说明是否存在受限货币资金的情况,并逐项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受限原因、存放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形,涉及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等保证金的,请结合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签订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实际存放的保证金比例等,测算并说明保证金金额与银行承
兑汇票规模、履约保函规模的匹配性。
    回复: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受限资金 120.29 亿元按明细拆分如下:
                                                                                         单位:亿元
          受限原因              受限金额        存放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形
短期借款的抵质押物                  77.86             质押于银行                  否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2.65             质押于银行                  否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担保           0.42   质押于银行及证券公司                  否
诉讼冻结资金                         7.55             冻结于银行                  否
保函保证金                           1.12             质押于银行                  否
其他保证金                           0.69             质押于银行                  否
            合计                  120.29
    2022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 32.65 亿元,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余额为 38.8
亿元。公司银行承兑保证金的比例按照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中规定分别为 9%、10%、50%、100%。
公司存入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中约 439 万元为报表期末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尚未退还的保证金、向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存入后尚未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扣
除此影响,公司实际存放的保证金相对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比例与签署的银票协议约定的保证金
比例一致,且出票人为公司,承兑人为银行,收票人为上游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存在被其
他方使用的情形。
    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比例                  银票保证金
                   0.66                              9%                          0.06
                   1.30                              10%                         0.13
                                                19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                    保证金比例                银票保证金
                       8.84                             50%                       4.42
                      28.00                           100%                      28.00
                      38.80                                                     32.61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保函保证金余额为 1.12 亿元,保函合同金额为 1.12 亿元,保函保证金比例
为 100%。
       综上,公司保证金金额与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履约保函的规模是匹配的。


       (3)结合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具体核算过
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回复:
       2022 年各季度末资金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季均余              利息收
项目                2021/12/31 2022/3/31 2022/6/30 2022/9/30 2022/12/31            利率
                                                                            额                   入
银票保证金款          34.77      25.13     34.11        38.13    32.65    32.96    1.28%        0.42
质押的定期存款
及保证金账户存        92.63     101.43    104.87        92.18    78.29    93.88    1.43%       1.34
款
保函保证金及长
                      6.07         1.76    2.68          1.26     1.80     2.71    1.17%       0.03
期借款质押存款
其他非受限资金-
                      40.05      57.82     64.46        51.38    34.94    49.73    1.02%       0.51
活期存款
库存现金              0.23       0.21      0.19          0.16     0.14     0.19    0.00%         -
在途资金              2.34       2.35      3.18          3.84      4.5     3.24    0.00%         -
冻结资金              3.58       3.45      5.80          6.41     7.55     5.36    0.30%       0.02
货币资金             179.67     192.15    215.29        193.36   159.87   188.07   1.13%       2.32
       公司银票保证金存款的期限一般为 3 个月、6 个月,保证金存款利率比照同期 3 个月、6 个月利
率,部分银行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保证金利率平均为 1.28%;保函保证金存款期限一般为 6 个月、
12 个月,比照同期存款利率,保函保证金利率平均值为 1.17%,长期借款保证金等质押物利率根据存
入期限靠档计息;存款质押融资中定期存款、保证金账户存款的存款期限为 6 个月、一年期,利率比
照同期存款利率,平均利率约为 1.43%;其他非受限资金,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平
均利率为 1.1%;其他活期存款(包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平均利率为 0.97%。公司账面定期根据
不同的利率及货币资金存放方式以及期限计提确认利息收入。按照上述平均货币资金金额及利率计算,
公司 2022 年的利息收入为 2.32 亿元,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利息收入 2.32 亿元一致。
       综上,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相匹配的。



                                                   20
    (4)请普华永道结合银行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
性程序,对资金流水等的核查程序,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是
否完整准确。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合计约人民币 158.82 亿元,我们在上述
审计过程中针对合计约人民币 153.95 亿元货币资金执行了银行函证程序,函证比例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96.93%,函证回函率约 99.69%。银行函证回函不符情况
主要为发出函证中列示的账号、账户名称全称、起止日期、利率等基本信息与所函信息存在偏差,具
体包括:
           函证所列活期利率一栏未列示具体利率值或者函证的利率水平为 0.30%与回函利率 0.25%
           存在尾差造成不符;
           函证所列起止日期一栏活期账户均填无与回函具体起始日期不符;
           剩余不符主要为账户类型及销户时间描述有误,该些不符事项并不影响受限资金的披露与
           列报。
    对于上述银行函证不符情况,我们执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与银行客户经理或柜台工作人
员核实差异原因、核对至银行对账单信息及销户证明等,且已经根据银行回函中所述的正确信息进行
了确认并进一步评估对整体财务报表的影响,上述回函不符的情况对银行存款余额及整体财务报表影
响均不重大。
    我们针对 2022 年度单笔金额重大的银行流水交易进行了核查,检查银行水单的支付金额、支付
日期、支付对象并核对至相关支持性文件以了解相关业务合理性。
    除上述执行的银行函证和流水核查程序外,我们还就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抽取样本
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获取并查看银行对账单或网银余额、执行现金盘点程序、获取销户证明并核
对相关销户信息、测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调节项、结合上述银行函证程序的结果并抽样查阅企业
信用报告、借款合同等相关条款交叉核对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并检查财务报表受限资金披露是否准确
等。
    我们将公司账面货币资金金额、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与我们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时取得的审计证据
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6.关于理财产品。报告期内,你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为 29.80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余额
为 9.48 亿元。请你公司:

                                             21
    (1)具体列示理财产品投资明细,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风险级别、理财机构名称、投资
期限、购买金额、收益率及实际到账情况、违约条款等,说明是否包含高风险理财产品及风险控制
措施。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为 29.8 亿元,指在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
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到期理财余额
为 9.48 亿元。于 2022 年度到期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理财明细参见附件 1。理财产品
为货币基金、或者底层标的资产均为固定收益类型产品,无高风险理财产品。截至本回复日,公司
理财产品均按照理财期限已按期、按约定预期收益率赎回。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及财务
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投资组织设置及各组织职责、投资决策流程、投资审批、投资评估、信息
披露等内容,为理财投资等投资行为提供了规范和科学决策支撑,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对于上述理财业务,公司持续有效的进行集团资金计划头寸管理,做到了存款周期与资金计划
周期匹配,从未出现提前支取理财产品的情况,从而避免违约责任,规避风险;对于净值型理财产
品,在投资前策略,选择大型抗风险能力高的金融机构,且严格控制投资标的选择,投资标的为固
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标的遵循相对分散原则;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中的委托人义务,避免触发违约条
款;投资后策略,定期和不定期与管理人沟通了解其投资策略、投资方向等。通过上述风险控制措
施,保证上市公司资金安全。


    (2)穿透披露理财产品的底层标的资产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同时,
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核查相关本金和收益截至目前的收回情况,是否存
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
    回复: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到期理财余额为 9.48 亿元,依据底层标的资产情况,该理财
产品均为购买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以及知名证券公司发
行或者是管理的理财产品,且根据公司能够获取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列示的底层标的资产名称和性质
判断,主要为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等,公司未发现存在资金被关
联方占用的情形。具体理财产品信息参见附件 1。
    2、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人民币 23.4 亿元,已收到对应投资收益人民币 3,856.7
万元。投资理财到期前,公司与金融机构沟通确认资金到账时间及需办理手续,督促确保理财资金按
                                             22
期到账。投资理财本息到账后,核实实际收到的收益与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是否一致。对于已到期
的理财产品公司全部到期赎回本金及并实现相应收益。对于公司的资金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下
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综上,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


    (3)结合你公司资金安排、理财产品年均收益及借款成本等,说明你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连续为负以及公司存在大额应付款项逾期的情况下,公司留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因
和合理性。
    回复:
    零售行业的销售受季节促销及销售旺季的影响较大,销售旺季期间资金回笼较多,从而使得公司
可以通过合理的资金安排,实现账面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提高。一直以来,为了提高资金收益,公司
积极开展投资理财工作,这也是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的重要手段。公司投资理财产品,
主要以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型的理财产品为主,收益相对稳定。2022
年公司理财产品年化平均收益率约为 2.92%,较定期存款、通知及活期存款利率高,能够提高公司资
金收益。而且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一般为 6 个月以内或无固定到期日,可根据公司日常资金安排
及时赎回。
    除此之外,公司为维持与银行及金融机构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部分贷款银行要求公司给予阶段
性的存款支持,而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倾向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在支持银行的同时,为满足
公司自身流动性需求,向银行申请了理财产品质押融资。报告期内有发生该类型业务,公司均已按期
归还贷款收回相应的理财本金及利息,该类业务能够增强银企合作关系。
    公司相关投资理财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投资计划、投资金额等均履行审批程序,并
按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具体说明截至目前理财产品受限的情形,被作为担保物的相关债务偿还情况,是否存在理
财产品被强制处置的风险。
    回复:
    按照问题(3)中回复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没有理财产品作为担保物获取相关债务的情
                                            23
形,不存在理财被强制处置的风险。




    (5)请普华永道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6 的回复中与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
明细及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报告期内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相关的内容
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
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7.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125.94
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 17.99 亿元。请你公司:
    (1)请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形
成原因、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形成原因如下:
                                                                             单位:亿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359.90               81.10
租赁负债                                                        221.82               53.7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当年营业收入 15%部分                       70.15               17.54
资产减值准备                                                     42.04               10.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33.56                8.39
产
延保收入                                                          9.46                2.3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20                1.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66                1.39
尚未支付的广告费                                                  4.37                1.07
其他                                                             14.10                3.4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767.24              180.99
抵销金额                                                             -              -55.05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                                           -              125.94




                                            24
                                                                               单位:亿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                                                   141.74                  34.96
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                                           118.92                  27.84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45                  8.61
延保保费                                                        2.68                  0.67
利息资本化                                                      2.59                  0.65
其他                                                            2.81                  0.3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                                 303.19                  73.04
抵销金额                                                           -               -55.05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                                         -                 17.9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相关规定,
    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
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第十二条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一)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五条   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根据子公司性质以及运作模式分成零售公司、平台公司、苏宁百货、物流公司、家乐福等五
大类。公司根据各类型公司历史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分别进行盈利预测,结合各公司税务亏损
的产生时点、预计到期年份情况及集团内部未来业务安排及税务筹划方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计
                                            25
算各公司预计未来各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公司遵循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
以很可能取得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了可抵扣税务亏损,以及租赁负债、超额广宣费、资产减
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延保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支付的广告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事项
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且就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使用权资产、未实
现公允价值变动、延保保费、利息资本化等事项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综上,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说明你公司管理层对未来期间盈利预测的依据及具体情况,其对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预测与行业总体趋势及上下游产业变化是否一致,是否考虑特殊情况或重大风险
等。
    回复: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于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约人民币 81.10 亿元。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抵扣税务亏损主要存在于大陆地区各公司,因此公司将大陆地区各存在可
抵扣税务亏损的子公司根据公司性质以及运作模式分成了零售公司、平台公司、苏宁百货、物流公司、
家乐福等五大类,根据各类型公司 2022 年度实际运营遇到的各类复杂外部环境情况以及最新未来发
展预期,尤其是对包括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在内的盈利预测关键假设指标进行合理、谨慎地估计,
同时考虑了行业总体趋势的一致性和企业所处的宏观经营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和面
临的重大风险,使得盈利预测符合相关子公司的历史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并据此
计算了各公司预计未来各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结合各公司税务亏损的产生时点、预计到期年份情
况及集团内部未来业务安排及税务筹划方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各类型公司是否可以针对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进行了评估及会计处理,最终基于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约 81.10 亿
元。


    (3)请普华永道说明对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实现性的评估情况,是否获取
并审阅了公司全部的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并对公司可抵扣亏损金额、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对根据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实现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26
             了解管理层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
             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如其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感度,评估了
             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获取了公司全部的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并抽样将上年管理层在对应
             纳税所得额的预测结果与本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比较,以考虑管理层所作预测结果的
             历史准确性,并评价管理层对包括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在内的关键假设指标的选择是否有
             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通过分析比较预测的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与苏宁易购集团内相关子公司的历史收入增长
             率和毛利率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对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在内部税务专家的协助下,评估管理层可预见的企业重组方案的合理性;
             对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重新计算;
             检查苏宁易购在财务报表中有关估计已确认和未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余额时所作判断的披露。
     我们将公司关于可抵扣亏损金额、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说明,与我们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时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
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8.关于应收账款减值。报告期内,你公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客户主要为天天
快递的加盟商等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
估了不同场景下可回收的现金流量,并根据其与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约人民币 5.12 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人民币 4.81 亿元。请你公司:
     (1)列示说明上述客户与你公司发生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包括交易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
账龄、历史回款情况、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等。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12 亿元及涉及的应收款项的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应收款   1 年以                     3 年以            本年计提预
  客户类别                        1-2 年   2-3 年             分类                   主要交易背景及内容
                  项      内                         上               期信用损失
天天快递的加      4.80     0.09    0.68      1.73     2.30   第三方         2.84    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天天
盟商                                                                                快递为其加盟商提供运
                                                                                    输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易居企业(中       0.52       -       -         -     0.52   第三方         0.52    此为公司对公销售客
国)集团有限                                                                        户,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                                                                                向其销售商品
其他小额信用损失(单笔小于 5,000 万元)                                        1.76
                                                      27
                  应收款    1 年以                          3 年以                   本年计提预
  客户类别                           1-2 年     2-3 年                    分类                         主要交易背景及内容
                    项        内                              上                     期信用损失
合计                                                                                         5.12



       各客户三年历史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主要客户                      2022 年回款金额             2021 年回款金额                  2020 年回款金额
天天快递的加盟商                                                    -                       0.08                             2.35
易居企业(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                                -
       上述主要客户不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的关联方关系,所以交易无需单独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2)结合上述客户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你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不同场景下可回收的现金流量的评估情况,分析说明上述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的依据和发生时点,说明你公司选择在报告期内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对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进行评估,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
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债务人很可能破产等情况。公司于报告期内主要对如下客户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亿元
应收款项                 客户类别                        于 2022 年 12 月 31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     2022 年 度 计 提 坏
                                                         日应收款项原值        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           账准备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加盟商                         4.80                        4.80                     2.84
收款等                   (a)
应收账款                 易居企业(中国)集团有                         0.52                        0.52                     0.52
                         限公司(b)
其他小额信用损失                                                                                                             1.76
合计                                                                                                                         5.12
       (a) 于 2021 年度及以前年度,由于相关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并未呈现显著不同,公司对部分应收天
天快递的加盟商款项按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于 2022 年度,公司发现天天快递的加盟商未能如
2021 年预期而成功实现业务转型,仍经营困难且未见好转,该部分应收款项经多次追讨仍无法收回
后,公司已就该部分应收款项发起诉讼,但诉讼未能保全或相关诉讼未有明确结果,导致该部分应收
款项信用风险和组合显著不同,公司对其单独考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因此于报告期末,公司对于该
些应收加盟商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b)于 2021 年度及以前年度,由于相关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并未呈现显著不同,公司对应收易居企
业(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款项按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2 年度,公司注意到易居企业(中国)
                                                               28
集团有限公司于媒体中有大量新闻显示其资金流严重恶化,境外公开发行债券逾期难以偿还,且债务
重组失败,易居企业(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港股股价于 2022 年亦大幅下跌,并无好转迹象。因此,
公司认为应收易居企业(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款项难以收回,因此于报告期末对相关应收款项单项全
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请普华永道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8 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
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9.关于长期资产减值。报告期内,你公司将部分长期资产所属的门店或公司作为资产组的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4.34 亿元,对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 10.76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以及过去三年各区域门店的主要财务数据,盈利、亏损、保本门店的
数量和占比情况,具体说明你公司上述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及过去三年各区域门店(不含家乐福超市门店)的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线下家电 3C 生活专业店、红孩子母婴店、直营门
                                                                            百货门店数量
年度                     店数量(含当年已闭门店)
               亏损          保本       盈利       合计         亏损            盈利        合计
2022 年            1,065         131        702      1,898             34               3          37
2021 年            1,764          117       606      2,487             29               8          37
2020 年            1,581         215      1,583      3,379             21              16          37
2019 年            2,580         478      2,165      5,223              8              29          3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
行减值测试。
                                             29
    第五条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
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六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
生的直接费用等。
    公司遵循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判
断。公司零售门店单独面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并收取现金,所以公司认为单个零售门店是产生独
立现金流的最小单位;对于非门店层面单独使用的固定资产、软件等以及公司办公区域装修费及其他
非流动资产,公司将其划分为总部资产。鉴于 2022 年度消费市场波动较大,消费需求疲软,公司所
在家电行业叠加房地产销售低迷影响表现较弱,公司发展外部环境承压,内部仍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
题,公司零售、物流分部(不含家乐福超市业务,家乐福超市业务相关减值内容请参见问询函问题 10
回复)业绩未达预期,商品库存不足、销售开支急剧压缩,导致公司销售收入的大幅下降,经营业绩
亏损,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满足下列标准的相关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1)公司净资产为负;或 2)
门店/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或 3)2022 年门店/公司实际收入、净亏损等指标较 2022 年预计收入、净亏
损存在较大偏离,偏离度达 50%以上。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门店/公司,公司遵循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值测试,通过比较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计算门店/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认为目
前的管理层是有效的管理团队,且预计未来现金流对应的经营假设与公允价值下经营假设一致,目标
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不存在重大差异,而预期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并
不会显著高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因此公司最终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门店/公司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公司基于门店/公司于 2022 年度实际实现的财务状况,以修正后的未来盈利预测计算出门店
                                            30
/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预测期毛利率等。对于计算得出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14.34 亿元。


    (2)请普华永道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9 的回复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
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0.关于家乐福资产减值。报告期内,你公司更新了家乐福中国业务的盈利预测及包括商誉在内
的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将家乐福业务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约 39.67 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影响 38.96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对家乐福的具体投资情况,以及家乐福业务开展、历年经营业绩趋势、行业发
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在手订单、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相关商誉本期减值测试过程、资
产组的认定情况、减值测试关键假设、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费用率、利
润率、折现率等)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家乐福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回复:
    (a)家乐福具体情况介绍
    于 2019 年 9 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Sun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Limited 以现金 48 亿元人民币
支付完毕全部转让对价,完成家乐福中国 80%股权收购,该交易使公司确认因溢价收购家乐福中国而
产生的商誉约人民币 38.72 亿元。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Carrefour Nederland 向公司发出售股权通知,
要求公司按照人民币 12 亿元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剩余 20%家乐福中国股权。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公司与 Carrefour Nederland 就上述应付家乐福中国股权款计人民币 12 亿元签署补充付款协议。于本
次补充付款协议签署后,公司账面确认持有家乐福中国 100%的股权。
    从收购至今家乐福中国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55.74              208.78              139.45
               营业成本                       202.50              166.53              113.63
             综合毛利额                        53.24              42.25               25.82
                 总费用                        62.25              61.50               46.15
                                               3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                         -7.95           -33.37            -28.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5           -29.80            -24.83
      从 2020 年开始,超市企业面临经营、外部环境等多重压力下,整个超市行业逐步呈下行趋势,
2021 年 TOP100 超市企业销售规模整体下滑达到 6.2%。家乐福中国的客户群体主要为零售客户,所
以不存在呈规模的在手订单,而且自从 2019 年公司收购家乐福中国后,家乐福中国业务受到外部环
境、消费者需求放缓、线上社区团购低价竞争等因素影响,销售持续下滑,同时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
涨、用工成本和租金成本等不断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利润收窄,在外部环境影响的 2022 年尤其
凸显,出现大额亏损。同样同行业上市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也出现利润收窄或出现大幅亏损的情
况(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家乐福中国整体趋势与行业基本保持一致。
同行业同期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大润发                       1,268.83          1,243.34           881.34
   营业收入      永辉超市                       931.99            910.62           900.91
                 中百集团                       131.29            123.31           121.97
                 大润发                          45.22             37.71               8.26
    净利润       永辉超市                        16.53            -44.95             -30.00
                 中百集团                         0.43             -0.22              -3.20
    (b)家乐福商誉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由于家乐福中国业务在 2019 年 9 月底完成收购后一直作为独立运营的一个子集团独立考核,因
此将家乐福门店相关的长期资产及商誉作为一个资产组,并以该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
    基于此,公司自收购家乐福中国业务起,一直聘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华辰”
或“评估师”)对家乐福中国资产组组合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以对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意见。根据评估师出具的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商誉资产组减
值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最终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
人民币 28.47 亿元。
    (1)本次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如下:
    A.资产组业务持续经营假设:是将资产组整体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资产组持有人
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B.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32
    C.假设家乐福中国所有的使用权资产对应的租赁合同的租赁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各
自权利和义务,并且在使用权租赁到期后可以正常续租。

    D.假设能够按照家乐福中国管理层闭店计划闭店。

    E.由于家乐福中国在 2022 年年末及 2023 年年初经历了供应商断供事件,截止报告日前,家乐福
中国已经和主要供应商签订恢复供货协议,假设家乐福中国剩余经营门店供货能够持续恢复,并且付
款账期能够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恢复到历史年度水平。

    (2)本次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如下:

    A.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对委估资产组的收益期限按无限期考虑。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第二阶段 2029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期。

    B.折现率

    本次测试选用的预期收益口径为资产组业务税前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再转换成税前口径确定(WACCBT),即 r=WACCBT。

                                             E                         D
                             WACC = Ke ×         + Kd × (1  T) ×
                                            D+E                       D+E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 Ke 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
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 f    MRP  Rc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a.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在 10 年以上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2.84%,本评估报告以 2.84%作为
无风险收益率。

    b.贝塔系数 βL 的确定

    家乐福中国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βu×[1+(1-T)×D/E]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家乐福中国的所得税税率;

                                                  33
    D/E:家乐福中国的目标资本结构。

    家乐福中国无财务杠杠 βU 的确定

    根据家乐福(中国)地区商誉资产组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资讯系统查询了 8 家沪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的 βL 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U 值。在计算资
本结构 D、E 时,其中 E 按市场价值确定,D 按照 2022 年 6 月 30 日可比上市公司报表金额确定。将
计算出来的 βU 取加权合计数 0.630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βU 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D/E
000759.SZ                  中百集团                      0.7260            0.0208         73.01%
600827.SH                  百联股份                      1.4740            0.2294         52.96%
601933.SH                  永辉超市                      0.7437            0.1635         81.22%
002697.SZ                  红旗连锁                      0.6363            0.0456         16.58%
601116.SH                  三江购物                      0.6905            0.0436          6.74%
002251.SZ                   步步高                       0.7591            0.0308         84.71%
002336.SZ                   人人乐                       0.7774            0.0562         29.32%
603708.SH                   家家悦                       0.7220            0.0405         61.23%
                   平均值(βu 值按市值加权)                               0.630         50.72%
    资本结构 D/E 的确定

    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为 50.72%,故本次评估资产组的资本结构 D/E 采用可比上市公
司资本结构,取 50.72%。

    家乐福中国评估基准日到预测期间结束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βL 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家乐福中国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L=βu×[1+(1-T)×D/E]

        =0.870

    c.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为 9.98%,无风险利率为 2.84%,因此中
国市场风险溢价为 7.14%。

    d.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根据个别风险主要评价体系测算 Ru 为 5%。

    e.折现率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家乐福中国的权益资本成本。

    K e  R f    MRP  R c
                                                34
    =2.84%+0.870×7.14%+5%

    =14.053%

    评估基准日家乐福中国付息债务参照一年期 LPR 上浮 100 个基点确定,即 4.65%,将上述确定
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家乐福中国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D
WACC = Ke ×         + Kd × (1  T) ×
               D+E                       D+E

    =10.5%(取整)

    经迭代,测算出税前口径的折现率为 11.63%。

    C.收入增长率

    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收入增长率在-55.1%至 14.90%之间,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在-34.55%至
15.73%之间,可比上市公司历史期三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5.55%、-5.10%、-6.46%。行业整体收入呈
下降趋势,商誉资产组历史期也呈下降趋势,而预测期第一年受经营偶发因素影响,收入大幅减少,
预计至 2025 年恢复至 2022 年年末水平,后续年度考虑到外部环境稳定及国家出台的刺激消费的政策,
商誉资产组收入呈增长趋势,永续期增长率维持在 2%左右。

    D.毛利率

    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毛利率在 27.9%至 29.1%之间,稳定期毛利率在 28.3%,可比上市公司毛利
率在 18.71%至 36.77%之间。商誉资产组历史期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变化趋势相同,处于
在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范围内。

    E.费用率

    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费用率在 22.01%至 31.73%之间,可比上市公司费用率在 19.03%至 33.50%
之间。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预测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历史期费用率相比,基本处于在可比上市公司
范围内。

    F.息税前利润率

    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息税前利润率在-11.98%至 5.64%之间,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在-21.75%至
6.35%之间。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预测息税前利润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历史期息税前利润率相比,基本
处于在可比上市公司范围内。
    综上,上述关键参数的选取符合家乐福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2)对比分析本期及上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
性,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5
    回复:
    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在家乐福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列示如下:

家乐福中国业务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入增长率                                   -55.1%~14.9%                       -3.3%-19.1%
预测期毛利率                                  27.9%-29.1%                       20.1%-24.2%
稳定阶段毛利率                                      28.3%                             20.4%
永续增长率                                            2.0%                              2.0%
税前折现率                                         11.63%                            11.46%
   由上表可见,除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外,本期及上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未有重大差异。

    于 2021 年,随着线上电商购物模式的冲击,传统的商超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考虑到
整个超市卖场业态的变化,结合从山姆超市的良好发展看到会员店在中国的发展潜力,公司将会员店
业务作为家乐福业务未来的主要业务增长点,预测会员店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从 2022 年的 2%
将逐步增长到永续期的 52%。对于会员店业务收入的增长率的预测逻辑为单店会员店业务销售收入=
会员数(人)*客单价(元)*购物频率(次/月),全年总收入为所有会员店门店业务收入加总。首
先,家乐福会员店门店计划全部由已有大卖场改造而成,并非重新购置或者租入物业,且家乐福在中
国的门店基数大,因此现有门店数量可以保证预计的会员店数量按计划增长。其次,由于家乐福中国
作为知名国际商超品牌,拥有较大的会员基数,基于此将普通家乐福大卖场会员转换为会员店会员也
相对容易。另外,考虑到会员店业务是一个新业务的拓展,在预测模型中客单价和购物频率使用的数
据均明显低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数据,可实现度高。

    对于毛利率,2021 年家乐福实际整体毛利水平约为 21%,预测期及稳定阶段毛利率水平可实现
度高,预测期后期相较初期毛利率小幅增加主要来源于管理层降本增效策略,以及优化运营模式,提
升毛利率。

    2022 年实际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并未达到 2021 年末预测的水平,主要是由于 2022 年受外部环境、
消费需求放缓、社区团购低价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门店实际运营受阻,销售及毛利下降。公司在
2022 年三季度已全面开展家乐福业务调整,一方面,关闭部分区域门店,聚焦优势城市经营,提升
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加大家乐福门店的电器 3C 业务融入,借助大卖场人流优势,提升盈利较强家
电业务收入,分摊固定成本;在现有会员店模型逐步完善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会员店新开店及改造;
快速复制零售云加盟店的数量,抢占下沉市场;此外,家乐福自身加快商品结构调整,加强本地电商
与社群电商运营,加快适应市场变化。家乐福持续面临了未预见的严重的外部舆情压力,流动性压力
激增,供应链关系受阻,有效库存快速下降,从而对销售、利润带来较大的影响,对其经营业务带来
极大的挑战。受限于苏宁易购资金状况,难以快速解决家乐福中国流动性问题,需要从更长期的角度
来调整和规划。为应对危机,家乐福中国更新了其运营计划及架构调整方案,即大规模关闭盈利较差
的卖场,全面停止会员店业务,将闲置区域改为电器融合店,收取净额租金,并据此更新了家乐福中

                                            36
国业务的盈利预测及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从而导致 2022 年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
收入增长率虽然相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但是毛利率相较 2021 年有所提升,另外 2022 年预测中收入
增长率最低值-55.1%为预测的 2023 年相较 2022 年的收入增长情况,自 2024 年开始,根据家乐福运
营规划,整体业务逐步进入正轨,增长率恢复为正数,区间为 5.2%-14.9%。

    综上,2021 年及 2022 年的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均反映了当时家乐福未来发展情况的
最佳估计,2022 年的变化为舆情压力和供应链问题的突发事件导致,并非存在管理层偏向。本期商
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审慎、合理的,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3)请普华永道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的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相关审计工作,旨在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将公司对于问询函问题 10 的回复中关于 2022 年度家乐福中国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说明与我
们在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及获取的管理层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
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特此回复。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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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于 2022 年度到期以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理财明细: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建信-易购-   非保本   中 低   建信资   2019/3/14    2025/3/30     0.37         0.41    净值型      尚未到期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
建行资产     浮动收   风险    本                                                                               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     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
支持计划     益型                                                                                              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不适当属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
                                                                                                               拆借、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
                                                                                                               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       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
                                                                                                               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       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
                                                                                                               券和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       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资产。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二条
                                                                                                                                            约定,需按违约金额万分之五
                                                                                                                                            的日利率向守约方支 付违约
                                                                                                                                            金。
华 泰 证 券 非保本    中 低   华泰证   2019 年 11   无固定期      1.51         0.68    净值型    本期赎回本    现金、货币基金、债券逆回     (一)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
资管苏宁 1 浮动收     风险    券         月-2020          限                                     金 209 万元   购:                         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
号 定 向 资 益型                          年7月                                                                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     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委
产管理计                                                                                                       行票据、金融债、金融机构     托资产或者委托人造 成损失
划                                                                                                             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
                                                                                                               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       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因各自职
                                                                                                               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     责以外的事由与其他当事人承
                                                                                                               券(包括登记在银行间银行     担连带赔偿贵任。但是发生下
                                                                                                               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的资产收益权、资产受益权     (二)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
                                                                                                               投资)、资产支持票据、主     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体或债项信用评级(包含中     不能克服的,阻碍其履行本合
                                                                                                               债资信评级)不低于 AA 的     同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等监       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监
                                                                                                               管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       管机构规定的改变或调整、有
                                                                               38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益类资产;                 关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的系
                                                                                                           同业存款、大额可转让存     统发生故障、战争、自然灾害、
                                                                                                           单、同业存单、主体或债项   突发性公共事件等
                                                                                                           信用评级不低于 AA 的可     (三)管理人和/或托管人按照
                                                                                                           转债、可交换债;非公开定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   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
                                                                                                           行的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   损失等。
                                                                                                           银行理财产品、票据资产及   (四)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合同规
                                                                                                           收益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
                                                                                                           份额、信托计划及信托计划   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受益权、应收账款及其收益   (五)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
                                                                                                           权、信用证、有限合伙份额   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 济损失
                                                                                                           及收益权、委托贷款、券商   的,应当承担赔偿贵任。在发
                                                                                                           收益凭证、私募债(北京股   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
                                                                                                           权交易中心挂牌及其它)、   本合同能继续履行的,应当继
                                                                                                           债权融资计划(北京金融资   续履行。
                                                                                                           产交易所挂牌或其它)、证   (六)本合同当事一方造成违约
                                                                                                           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子   后,其他当事方应当采取适当
                                                                                                           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
                                                                                                           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     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
                                                                                                           的非标准化投资品种。       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光 信  光   非保本   中 低   光大兴   2020 年 11   无固定期     4.78         3.62    净值型     尚未到期   1、投资于嘉实资本光大乾    1、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履
禄乾元 2    浮动收   风险    陇         月-2021          限                                                元 2 号固收单一资产管理    行本合同项下应尽义务包括陈
号集合资    益型                         年5月                                                             计划(以下简称“标的资管   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被违背的,
金信托计                                                                                                   计划”)。                 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
划                                                                                                         标的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     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
                                                                                                           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投   守约方因此蒙受的损失。
                                                                             39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资比例为 80%-100%):银      2、如因以下原因产生纠纷,并
                                                                                                    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     因此给受托人或信托财产造成
                                                                                                    购(含回购、逆回购)、货     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违约责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任,并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
                                                                                                    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失:
                                                                                                    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     (1)委托人交付的资金的合法
                                                                                                    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性存在未向受托人说明的问题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2)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行为。
                                                                                                    券(含公募可交换债券和私     3、非因受托人的原因导致信托
                                                                                                    募可交换债券)、各类金融     目的不能实现,信托计划终止
                                                                                                    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   时,受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政策性金融债等)、中央银     任。受托人已收取的信托管理
                                                                                                    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     费无需返还。
                                                                                                    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       4、“不可抗力”是指信托合同各
                                                                                                    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     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   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
                                                                                                    资产支持票据(ABN)、非      一方根据信托合同履行其全部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
                                                                                                    (PPN)等)、资产支持证      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
                                                                                                    券(ABS)、政府支持机构      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
                                                                                                    债券等法律法规允许投资       重大疫情或其他类似事件、新
                                                                                                    的固定收益产品;其他资产     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
                                                                                                    (投资比例为 0%-20%):      政策因素。如发生不可抗力事
                                                                                                    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     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
                                                                                                    基金、银行理财等符合法律     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
                                                                                                    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含标     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证明文件
                                                                                                    的资管产品资产管理人关       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
                                                                                                    联方发行的货币市场基         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
                                                                      40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金)。标的资管计划建仓期    行信托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各
                                                                                                               为 1 年,建仓期内可能偏离   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信托合同
                                                                                                               上述比例限制                或终止信托合同。
                                                                                                               2、认购保障基金及投资银     5、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违
                                                                                                               行存款。                    约的情况下,信托合同能继续
                                                                                                                                           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未违
                                                                                                                                           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
                                                                                                                                           务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
“ 领 汇 财   无       极 低   交通银   2021 年 12 全部到期        6.6              0   2.93%     已全额赎回   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募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依协议约
富慧得利”             风险    行         月-2022 (22 年 6                                                    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      定终止并提前终止已成交的全
浮动利率                                   年 2 月 月和 22 年                                                  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    部结构性存款的,丧失资格或
型结构性                                               8 月)                                                  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      能力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
存款                                                                                                           险费的缴纳范围              遭受的所有损失。
                                                                                                                                           (二)申请人在与银行订立的除
                                                                                                                                           结构性存款合同外的其他合同
                                                                                                                                           或协议项下有违约行为时,银
                                                                                                                                           行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提前终止
                                                                                                                                           已成交的全部结构性存款,并
                                                                                                                                           要求申请人赔偿银行因此所遭
                                                                                                                                           受的损失。
                                                                                                                                           (三)银行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
                                                                                                                                           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划资金
                                                                                                                                           受偿。扣划所得款项与需要抵
                                                                                                                                           偿的款项和费用币种 不一致
                                                                                                                                           的,按银行在扣划时公布的汇
                                                                                                                                           率折算为抵偿的款项和费用的
                                                                                                                                           金额。
                                                                               41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四)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
                                                                                                               件风险导致的损失,申请人须
                                                                                                               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
                                                                                                               任,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
                                                                                                               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但银行
                                                                                                               应在知悉相关事件后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前
                                                                                                               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
                                                                                                               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
                                                                                                               银行无法继续履行结构性存款
                                                                                                               合同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结
                                                                                                               构性存款合同,并将发生不可
                                                                                                               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资
                                                                                                               金划付至申请人其他账户。
                                                                                                               (五)银行可以应申请人的要求
                                                                                                               提供与结构性存款有关的市场
                                                                                                               信息,但不保证该信息真实或
                                                                                                               准确。银行提供信息的行为不
                                                                                                               构成对叙做结构性存 款的建
                                                                                                               议。
                                                                                                               (六)申请人出现下列违约情形
                                                                                                               之一时,银行有权限制或停止
                                                                                                               为申请人提供在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
                                                                                                               所有账户的服务、注销申请人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
                                                                                                               分支机构开立的所有账户并终
                                                                                                               止本协议,并有权采取法律、
                                                                      42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1、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属于我国有权机关、联
                                                                                                                                           合国、美国或欧盟等反洗钱和
                                                                                                                                           制裁名单内的个人或实体。
                                                                                                                                           2、不配合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
                                                                                                                                           别、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
                                                                                                                                           及交易背景尽职调查、大额和
                                                                                                                                           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
                                                                                                                                           作,并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
                                                                                                                                           3、利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
                                                                                                                                           户进行或协助他人进行洗钱、
                                                                                                                                           恐怖融资、逃税、逃废债务、
                                                                                                                                           套取现金、电信诈骗、非法集
                                                                                                                                           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苏银理财    非保本   低 风   苏银理   2021 年 12 全部到期        3.5              0   2.29%     已全额赎回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       若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
启源融汇    浮动收   险      财         月-2022 (22 年 1                                                     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     产到期不能全部偿付导致资产
现金 1 号   益型                         年 6 月 月和 22 年                                                   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减值甚至本金大幅损失,则苏
                                                     7 月)                                                   拆借、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银理财将以管理人名义,代表
                                                                                                              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       理财产品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
                                                                                                              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       权利或实施其他权利 救济措
                                                                                                              券和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       施。
                                                                                                              其他资产。
中信票据    非保本   中 低   中信里   21/09/202   无固定期      7.60         4.53     净值型     本期赎回本   可转让存款证、金融机构高     无
理财        浮动收   风险    昂               0         限                                     金 42 万美元   级债券、非金融企业高级债
            益型                                                                                              券、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
                                                                                                              固定收益类产品、结构性票
                                                                             43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据。
对 公 结 构 结构性   低 风   江苏银   17/03/202   尚未到期       6               0   3.54%     已全额赎回   与观察期内每日北京时间        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
性 存 款 存款        险      行               1                                                             下 午   2 点 彭 博            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存续期间,
2021 年 第                                                                                                  “EURCURNCYBFIX” 页面        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
16 期 1 年期                                                                                                中欧元兑美元的即期汇率        重大变化,或甲方有违约行为
B                                                                                                           挂钩                          时,江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
                                                                                                                                          产品。
对 公 结 构 结构性   低 风   江苏银   03/02/202   尚未到期       2               0   3.15%     已全额赎回   与观察期内每日北京时间        除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
性 存 款 存款        险      行               1                                                             下 午   2 点 彭 博            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存续期间,
2021 年第 7                                                                                                 “EURCURNCYBFIX” 页面        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
期 1 年期 B                                                                                                 中欧元兑美元的即期汇率        重大变化,或甲方有违约行为
                                                                                                            挂钩                          时,江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
                                                                                                                                          产品。
银华活钱   货币型    低 风   银华基    2022/3/3   无固定期     0.50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
宝货币 F             险      金管理                     限                                                  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        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
                             股份有                                                                         工具,包括:1、现金;2、通知     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限公司                                                                         存款;3、短期融资券;4、1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法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定期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存款、大额存单;5、期限在      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券回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购;6、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        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
                                                                                                            简称“央行票据”);7、剩余期   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
                                                                                                            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    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      定媒介上公告。
                                                                                                            期票据;8、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44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
                                                                                                           他货币市场基金的,在不改
                                                                                                           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
                                                                                                           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投资其他货币市
                                                                                                           场基金,但本基金投资其他
                                                                                                           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
                                                                                                           过本基金资产的 80%。未
                                                                                                           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
                                                                                                           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业
                                                                                                           存单的,本基金可投资同业
                                                                                                           存单。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银华惠增   货币型   低 风   银华基   2022/1/11   无固定期     0.50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
利货币              险      金管理                     限                                                  许的金融工具包括:1、现      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
                            股份有                                                                         金;2、通知存款;3、短期     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限公司                                                                         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法
                                                                                                           4、1 年以内(含 1 年)的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5、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年)的债券回购;6、期限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
                                                                                                           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中   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
                                                                                                           央银行票据;7、剩余期限      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
                                                                                                           (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    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
                                                                                                           内(含 397 天)的债券;8、   定媒介上公告。
                                                                           45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据;9、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
                                                                                                             场工具。
银华货币 B   货币型   低 风   银华基   2022/2/10   无固定期     0.89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1、现金;2、一年以内(含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
                      险      金管理                     限                                                  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      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
                              股份有                                                                         额存单;3、剩余期限在 397     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
                              限公司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通过。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年)的央行票据;5、期限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
                                                                                                             券回购;6、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
                                                                                                             场工具。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比例范围为:央行票据:
                                                                                                             0%-80% ; 短 期 债 券 :
                                                                                                             0%-80% ; 债 券 回 购 :
                                                                                                             0%-70%;同业存款/现金:
                                                                                                             0%-70%。
中信建设     货币型   低 风   中信建   2022/1/11   无固定期     0.61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添鑫宝                险      投基金                     限                                                  益类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
                              管理有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
                              限公司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      有人大会。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
                                                                             46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华夏收益   货币型   低 风   华夏基    2022/1/5   无固定期     1.05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宝货币 B            险      金管理                     限                                                  益类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
                            有限公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
                            司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     有人大会。
                                                                                                           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富荣货币   货币型   低 风   富荣基   2022/4/11   无固定期     1.01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1、现金;2、期限在 1 年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
                    险      金管理                     限                                                  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有限公                                                                         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
                            司                                                                             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      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
                                                                           47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    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大会审议。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4、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产
                                                                                                           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银华活钱   货币型   低 风   银华基   2022/4/21   无固定期     0.03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宝货币 F            险      金管理                     限                                                  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       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中
                            股份有                                                                         工具,包括:1、现金;2、     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
                            限公司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 支付方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    大会。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4、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48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新华壹诺       货币型   低 风   新华基    2022/6/7   无固定期     0.20              -   净值型    已全额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 无
宝货币 B                险      金管理                     限                                                  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
                                股份有                                                                         工具,包括:1、现金;2、
                                限公司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4、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蕴通财富”   保本浮   保 守   交通银   2022/6/16     已到期     0.09              -   3.00%     已全额赎回   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
定期型结       动收益   型 产   行                                                                             合约收盘价,2022 年 9 月   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
构性存款       型       品                                                                                     14 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    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
                        (1R)                                                                                   所 AU99.99 交易日,顺延    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
                                                                                                               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     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
                                                                                                               AU99.99 交易日             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
                                                                                                                                          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
                                                                                                                                          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
                                                                                                                                          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
                                                                                                                                          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
                                                                                                                                          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49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
                                                                                                                                           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
                                                                                                                                           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
                                                                                                                                           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
                                                                                                                                           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
                                                                                                                                           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
                                                                                                                                           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
                                                                                                                                           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
                                                                                                                                           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
                                                                                                                                           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
                                                                                                                                           定结算账户。
“蕴通财富”   保本浮   保 守   交通银   2022/9/28     已到期     0.09              -   1.75%     已全额赎回   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
定期型结       动收益   型 产   行                                                                             合约收盘价,2022 年 11 月   变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
构性存款       型       品                                                                                     25 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     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
                        (1R)                                                                                   所 AU99.99 交易日,顺延     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
                                                                                                               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      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
                                                                                                               AU99.99 交易日。            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
                                                                                                                                           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
                                                                                                                                           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
                                                                                                                                           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
                                                                                                                                           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
                                                                                                                                           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
                                                                                                                                           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
                                                                                                                                           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
                                                                                                                                           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
                                                                                                                                           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
                                                                                                                                           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
                                                                                                                                           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
                                                                               50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
                                                                                                                                          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
                                                                                                                                          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
                                                                                                                                          定结算账户。
长安货币 B   货币型   低 风   长安基    2022/7/7   无固定期     0.27         0.10    净值型            截止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 无
                      险      金管理                     限                                   2022.12.31 已   具:(1)现金;(2)期限在
                              有限公                                                               赎回本金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
                              司                                                               1750 万元,    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
                                                                                                       截至   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
                                                                                               2023.1.31 已   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赎回剩余本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金 950 万元   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
                                                                                                     及收益   券;(4)中国证监会、中国
                                                                                                  134648.47   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
                                                                                                       元。   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东吴增鑫     货币型   低 风   东吴基   2022/11/1   无固定期     0.06         0.04    净值型            截止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宝B                   险      金管理           0         限                                   2022.12.31 已   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有限公                                                          赎回本金 200    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司                                                                万元,截至    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2023.1.31 已   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    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赎回剩余本    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金 400 万元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及收益    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11751.13 元。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    同的当事人。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
                                                                             51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
                                                                                                                                      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
                                                                                                                                      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
                                                                                                                                      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本基金的争议解决
                                                                                                                                      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
                                                                                                                                      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
                                                                                                                                      的具体约定。
泰信天天     货币型   低 风   泰信基   2022/2/10   无固定期     0.10         0.10    净值型     尚未赎回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收益货币 B            险      金管理                     限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有限公                                                                       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司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   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     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   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
                                                                                                           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临时公告等。本基金的争议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   的当事人。
                                                                                                           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
                                                                                                           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
                                                                                                                                      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
                                                                                                                                      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
                                                                             52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风 险   理财机   购买日   到期日   购买金   于 2022 年    预期收   实际到账情   底层资产   违约条款
           型       级别    构名称                     额       12 月 31 日   益率     况
                                                                      余额
                                                                                                               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
                                                                                                               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合计                                                    37.76         9.48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