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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12-06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3-08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944,11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回购价格为

3.613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411,069.43元,涉及人数9人。

    2. 截至2023年12月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91,178,800 股 变 更 为

490,234,690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

以及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44,1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897.80万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预留156.6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2名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江苏省国资委专家评审组意见,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激励对

象由72人调减为71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调减为721.20万股,预留156.60

万股调增为17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按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实施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港口集

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3号),江苏

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公司将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的文件批复精神,按规定程序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1 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7.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以人民币 3.68 元/股向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8. 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71人,共授予登记7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24日。

    9.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不

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613 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944,1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金额为 3,411,069.43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0.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613 元/股回

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44,11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 3,411,069.43 元及

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1.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回购注

销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44,110 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向债

权人发布了通知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对派息事项调

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公司权益分派情况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总股本 491,178,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908,979.60 元,公司 2022 年度不送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派发了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人民

币 63,255.37 元。

    (三)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P=P0-V=3.68-0.067=3.613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从授予时的价格 3.68 元/股调整为

3.613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

       工作调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退休等原因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按照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并按照相应批次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
       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

       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因

       工作调动不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按照实际服务年限折算

       (暂时保留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33%×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在公司服务

       的最后一个月的月份数÷24)暂时保留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3,890

       股限制性股票,后续按照相应批次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44,11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授予时是否     授予数量   授予登记    调离公司 按服务年限折算暂 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为公司董监高   (股)     完成时间     时间      时保留数量(股)   数量(股)

 1     曹红军    是,董事      200,000    2023.3.24   2023.7.1        8,250         191,750

 2     业绪方       否         160,000    2023.3.24   2023.8.1        8,800         151,200

 3     骆旭涛       否         128,000    2023.3.24   2023.8.1        7,040         120,960
4    黄阳        否      100,000   2023.3.24   2023.8.1    5,500       94,500

5   乔俊杰       否       80,000   2023.3.24   2023.8.1    4,400       75,600

6   仲苏州       否       80,000   2023.3.24   2023.5.1    1,100       78,900

7   孙文茂       否       80,000   2023.3.24   2023.5.1    1,100       78,900

8    李军        否       80,000   2023.3.24   2023.5.1    1,100       78,900

9    张磊        否       80,000   2023.3.24   2023.10.1   6,600       73,400

     合计                988,000                           43,890      944,110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944,110 股,占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3.0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9%;回购价格

    为 3.613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3,411,069.43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人民币 32,012.64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出具了《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22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止,公司派发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人民币 63,255.37

    元,以货币资金支付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3,411,069.43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32,012.64 元,减少股本人

    民币 944,11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530,214.80 元,增加财务费用人民币

    32,012.64 元。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权回购减少股

    本人民币 944,11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490,234,69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1,178,800 股减少至 490,234,690 股。公司

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91,178,800 股 变 更 为

490,234,69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增减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12,000     1.47    -944,110     6,267,890     1.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966,800   98.53        0       483,966,800    98.72
         合计        491,178,800      100   -944,110    490,234,690     100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且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