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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0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及芜湖艾诺门诊部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51,902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年”)提
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嘉兴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美年”)提供最高
主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
度内,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
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从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慈铭天津”)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 1,680 万元至嘉兴美年,上
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嘉兴美年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为慈铭天津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重庆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霍东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55 号(华润二十四城)二期 19 栋第负一
夹层整层、第一层整层商铺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62.97 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上均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药品及
需经许可的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营业性医疗机构经营(以上两项限取得许
可的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 96.04%股权,重庆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
    重庆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374,207.86            98,017,192.45
负债总额                               39,406,910.49            43,462,520.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9,406,910.49            42,138,417.55
净资产                                 59,967,297.37            54,554,671.74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753,676.55            33,396,214.49
利润总额                                6,271,841.71            -1,466,179.74
净利润                                 5,412,625.63             -1,771,206.42
       2、嘉兴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徐永军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嘉良大厦 1 幢 40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 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档案管理、非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生物医药技
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内
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
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以上所有科目需特许经营证)。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 51%股权,嘉兴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
    嘉兴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102,616.48            57,582,521.36
负债总额                               51,177,019.24            34,787,523.4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800,000.00             6,8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1,224,266.64            26,738,174.73
净资产                                 13,925,597.24            22,794,997.92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284,294.95            40,308,702.57
利润总额                                 -483,209.74             6,966,502.00
净利润                                   -139,400.68             5,482,422.35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重庆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
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
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
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
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
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
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
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
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
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
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
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
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
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
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
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
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
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
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
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公司与嘉兴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嘉兴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
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2)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69,072.7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09%,其中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0,639.7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4.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嘉兴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