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10-27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4:00
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
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徐勇先生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徐勇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
职。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日,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票。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靳兰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八届董事会一致,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止。靳兰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靳兰春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受聘人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上述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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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和完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华翔科技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拟
将其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会议同意华翔科技对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同意
激励方案原则如下:
1、 激励对象以每股 5.75 元(依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增资认购
华翔科技股份;
2、 股份总额不超过华翔科技总股本 5%(以增资完成后华翔科技的总股本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罗马尼亚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NBHX ROLEM SRL(以下称“罗马尼亚华翔”),为保证经营计
划的顺利开展以及日常生产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借款,本次会议同意为罗马尼亚华
翔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 1,500 万欧元,担保期限 2 年,
占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0.84%(欧元以 1:7.5849 折算)。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在浙
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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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靳兰春先生,52 岁,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新吉奥集团 CFO,岱高
中国区财务总监,延锋伟世通财务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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