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黎群女士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 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独立董事 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 2、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旭红、辛修明、马超英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