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 《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发 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和《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辛修明、马超英、张黎群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