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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81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3 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现就公司将开展远期结售汇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

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

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

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

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

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

    三、远期结售汇规模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额度不超过 45 亿美元,开展
远期售汇额度不超过 5 亿美元。依据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

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

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远期结售汇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

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

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

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

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

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

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

业务。同时,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

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远

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4、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

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

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
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

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

表为准。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

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

成本及经营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

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

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远期结售汇交易概述;
4、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应急预案;

5、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