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邦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
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严小明先生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严小明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条件,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严小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陈良华、陈柳、陈有安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