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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轮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
公司等13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376,225万元,具体担保额度
明细如下表: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一、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1     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139,000
  2     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20,000
  3     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                                            14,000
  4     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6,200
  5     江苏朗信电气有限公司                                             5,775
  6     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3,000
小计                                                                   187,975
二、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子公司担保额度
  1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119,000
  2     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                                            11,000
  3     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7,000
  4     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10,000
  5     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20,000
  6     Yinlun TDI LLC                                                  21,000
  7     Yinlun ADM India Pvt. Ltd.                                         250
小计                                                                   188,250
合计                                                                   376,225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6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万元人民币为新增额度。被担保的主债务发生期间为2023年6月6
日至2024年6月5日。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为本次担保提供了
反担保。
     2023年6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
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的主债务发生期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
     2023年6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
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的主债务发生期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8日。
     2023年6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1531.74万元人民币,被担保的主债务发生期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9日。天台振
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金额共计1468.26万元。
     2022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台支行共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现因该保证合同项下的贷款合同变更
重签,三方于2023年6月14日重签《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关键零部件及环保产品项目贷款
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 本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融 资
文 件 项 下 任 何 及 /或 全 部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三 年 。 原 保 证 合 同 作 废 。
     2023年6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9,000万元人民币为新增额度。被担保的主
债务发生期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
金额累计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为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
14,000万元人民币;为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1531.74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
224,926.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2.99%、
16.6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