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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
高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0 万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四)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
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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