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2023-05-2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TCL 数
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20%的股权并向标的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
义务。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公司严格控制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记录商议筹划及论证咨询等
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参与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方及时签署保密协
议,明确相关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
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