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5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

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6.17元/股(含),即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08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庞东先生、王泰先生

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庞东先生、王泰先生

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庞东先生、王泰先

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期限内,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聘请、变更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

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 2023 年 09 月 0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 2023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