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总金额为 59,969,998.65 元,回购金额达到回 购股份方案要求,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拟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 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1 1、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 式 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66,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0.1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8.8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 59,969,998.65 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另外,公司回购账户尚存有上次 2022 年度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 5,181,200 股,回购金额为 52,434,493.65 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本次回购股份累计计算为 11,447,8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两次合并回购金额 112,404,492.3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 户。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 2 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6,266,600 股,按照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 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223,936,357 17.67% 230,202,957 18.16%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43,665,755 82.33% 1,037,399,155 81.84% 三、总股本 1,267,602,112 100.00% 1,267,602,112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223,936,357 17.67% 223,936,357 17.7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43,665,755 82.33% 1,037,399,155 82.25% 三、总股本 1,267,602,112 100.00% 1,261,335,512 100.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等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3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 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之和 20,876.41 万股的 25%,即 5,219.10 万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完成回购股份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 时制定相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如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 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