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
订协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材料”)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以
下简称“廊坊银行”) 拟继续合作业务 16,996 万元, 由公司为上
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
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2、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亚龙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亚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继续合作业务 34,878 万
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
超过 40,700 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 50 个月。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亚龙以其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
供抵押担保;江西中京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京”)持有
青岛东方亚龙 100%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金额(万 前担保余 后担保余 可用担保额 可用担保额
负债率 元) 额(万元) 额(万元) 度(万元) 度(万元)
河北材料 86.01% 20,000 - 20,000 - -
青岛东方亚龙 101.73% 40,700 - 40,700 - -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全资、 超过 70% - - - 2,478,450 2,417,750
控股下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河北材料
1、被担保人:河北材料;
2、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12 日;
3、注册地点: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 2 号;
4、法定代表人:贾美珍;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0 万元;
6、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加工;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包装
材料、日用百货、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消防设备、机械
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电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河北材料 100%股权;
8、信用情况:河北材料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5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5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61,771.66 139,146.81 22,624.85 8,185.10 1,638.40 1,638.40
(二)被担保人二:青岛东方亚龙
1、被担保人:青岛东方亚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5 日;
3、注册地点:青岛胶州市胶州湾产业新区长江东路东侧;
4、法定代表人:陈春岩;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装饰装潢工
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服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
管理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青岛东方亚龙 100%股权;
8、信用情况:青岛东方亚龙信用状况良好。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4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4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91,480.26 93,063.80 -1,583.54 0 -79.62 -69.92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因河北材料向廊坊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 公司、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廊坊银行和平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为河北材料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
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
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
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二)因青岛东方亚龙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抵押担保协议
方:青岛东方亚龙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质押担保协议方:江西中京
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青岛东方亚龙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抵押合同》及《抵押合同展
期协议》;江西中京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质押合同》,为青岛
东方亚龙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
3、担保范围: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
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统称“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
董事会认为:
河北材料和青岛东方亚龙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
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
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河北
材料和青岛东方亚龙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51.71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0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0.4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2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