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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2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087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未通过议案情形,未通过议案为:

       议案 2.00《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1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
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名 , 代 表 股 份 1,734,776,01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9.896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
份1,708,38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9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36名,代表股份26,392,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70%。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人共 38名 ,代 表股 份26,499,727股 ,占 公司 有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的
0.609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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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1,687,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219%;反对 3,051,4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59%;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410,85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438%;反对 3,051,47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51%;弃权 3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关联股东名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回避表决情
                  存在的关联关系
     称                                          量(股)           况
              荣 盛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司
 荣盛控股股
              (以下简称“荣盛建设”)            845,986,439    回避表决
 份有限公司
              和公司的控股股东
  荣盛建设    关联方本身                          265,099,853    回避表决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耿建明                                         560,000,000    回避表决
              事长、荣盛建设董事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邹家立                                          22,190,000    回避表决
              事、荣盛建设董事
              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刘山                                           15,000,000    回避表决
              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9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473%;反对 21,865,3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2.5116%;弃权 37,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6,989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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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73%;反对 21,865,33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116%;弃权 37,4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张海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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