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23-10-12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122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持有的
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盟固利”或“标
的公司”)68.3852%股份及其他股东持有的荣盛盟固利的股份合计
76.4406%,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23
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
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荣盛
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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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现为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从而促进本次重组事项顺利进行,荣
盛控股与天津银行一项存续贷款的担保方拟由荣盛控股和荣盛盟固
利改为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不超
过6亿元,担保期限为60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
行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此次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
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 22.45%的股权,为
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此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荣盛控股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31 日,注册资本 64,4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开发区春
明道北侧,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
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股东情况:荣盛控股由多名股东持股,耿建明为其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 60.09%;实际控制人:耿建明;
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荣盛控股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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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最近三年主要业务为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
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 22.45%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荣盛控股资产总额
2,531.12 亿元,负债总额 2,246.21 亿元,净资产 284.91 亿元,营业收
入 238.15 亿元,净利润 3.10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供担保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为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从而促进本次重组
事项顺利进行,荣盛控股与天津银行一项存续贷款的担保方拟由荣盛
控股和荣盛盟固利改为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债
权本金总额不超过 6 亿元,担保期限为 60 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
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3、担保范围:所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因借
款方违约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
的全部费用等。具体以相关协议及担保清单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
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荣盛控股为公司
控股股东,多年来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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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控股提供的上述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求,保证本
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且荣盛
控股对公司此次的担保进行了反担保,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荣盛控股
有能力偿还上述融资。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规则的要
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本次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不
超过 6 亿元,担保期限为 60 个月。同时荣盛控股对公司此次担保进
行了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荣盛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
有力的支持,公司此次为荣盛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重组
规则的要求,保证本次重组事项的合规而进行的。荣盛控股对公司此
次担保进行了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
邹家立、刘晓文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
本次)为 447.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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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5.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2.64%。公司无逾
期担保事项发生。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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