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3-12-30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14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12 月 29 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
信息披露》“第十章房地产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
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4 年公司计划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
(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
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
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
过 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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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2,000,000 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持 本次新增
保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担保额度
方 负债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 资产负债率超过
司 70%的各级全资、 - 超过 70% - 4,000,000 171.84% 否
及 控股下属公司
子 资产负债率不超
公 过 70% 的 各 级 全 - 不超过 70% - 2,000,000 85.92% 否
司 资、控股下属公司
合计 - - - 6,000,000 257.75% -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新增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
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④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
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
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对于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
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差额补足等方式。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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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
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
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
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
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
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
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他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
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是为了满足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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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将按
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
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
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60.52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8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81.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35.0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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