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3-33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短信、电子邮
件、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
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推荐及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强先生、
王栎栎先生、袁疆先生、方爱玲女士、彭岗先生、高辉先生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 6 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
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不会出现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数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科学严谨的决策,
并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帮助公司发展,全面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由衷感谢各位董事在工作上的杰出贡献,并对
各位敬业精神表示敬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经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推荐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娴灵女士、占美松先生、陈真先生为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 3 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陈娴灵女士、占美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
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
订案》《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15:00 在武汉市东湖
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D1 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
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爱强先生简历
周爱强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任技术员;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长沙市第五水厂任技术员;1999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长
沙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其间:2001.05-2002.04,日本
国鹿儿岛市政府研修);200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长沙江南水
务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于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历任城西分公司副经理、总公司行政工作部部长、
职工董事;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益阳市经济合作
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2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光谷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
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爱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爱强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爱强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周爱强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
询,周爱强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王栎栎先生简历
王栎栎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德国海德堡大学硕士,北京大学/美国西北大学 EMBA。现任公司董事、
总裁;兼任武汉三特爱乐玩旅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第十三届湖
北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民革湖北省省委委员、湖北省侨联青
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复旦大学校友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
研究生导师;曾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栎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王栎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栎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栎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栎栎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
信被执行人”。
王栎栎先生于 2022 年 8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详见
2022 年 8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王栎栎先生长期
供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对旅游行业、资
本市场及公司经营情况均有着深入的理解,本次聘任王栎栎先生为公
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袁疆先生简历
袁疆先生,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兼任
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东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医疗器
械园董事、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武汉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谷城市更新
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光谷新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武
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高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谷
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北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
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
截至目前,袁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袁疆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袁疆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袁疆
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方爱玲女士简历
方爱玲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5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职于武汉东
湖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人事部;2001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职于武汉
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主管、
高级主管、执行副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武汉高科国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执行经理;2018 年 3 月
至 2021 年 9 月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董事;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
记、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东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
记、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方爱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方爱玲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爱玲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方爱玲
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
询,方爱玲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彭岗先生简历
彭岗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经营师、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3551 工厂财务处;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
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3510 工厂财务处;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职于湖北丝宝集团;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职于武汉光谷
朗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
四方力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10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
职于武汉安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
任职于武汉宇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财务审计部,期间外派至
参股企业武汉兰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 11 月
至今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彭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彭岗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彭岗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岗
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高辉先生简历
高辉先生,198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经济学硕士,税务师、会计师。
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银行十堰分行从事财务工作;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在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从事资产负债管理工作;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天风证券从事税务管理工作;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项目投资工作;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深圳东森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工作从事项
目投资工作;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执行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武汉光谷新
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兼任武汉中关村硬创空间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湖北新为光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高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高辉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高辉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高辉
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娴灵女士简历
陈娴灵女士,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仲裁法研究会仲裁基础理论研究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现为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PPP 专家库成员,湖北省财政厅
PPP 专家库成员,武汉市财政局 PPP 专家库成员,湖北省 PPP 研究院
专家库成员。曾任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咨询专家、武汉市江夏区人大司
法监督咨询专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PPP 专家库入库专家。
截至目前,陈娴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娴灵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娴灵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娴灵
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
询,陈娴灵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占美松先生简历
占美松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06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管
理学院会计系,获博士学位。自 2009 年博士毕业后一直在华中科技
大学管理学院任教,从事会计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为华中科技
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骨干教师。
截至目前,占美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占美松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占美松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占美松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
查询,占美松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陈真先生简历
陈真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硕士,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现
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资本市
场法律服务中心、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烽火通信
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债券业务内核委
员。曾任职于原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投资银行总部。
截至目前,陈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真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真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真
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