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0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04月0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
年度向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7,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于2023年03月21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上海朗脉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2023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上海朗脉与民生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
000万元的银行融资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最近
是否
担保方持 一期资产负债 截至目前担保 本次新增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关联
股比例 率(截至 2023 余额 保额度
担保
年 9 月 30 日)
江苏常铝 上海朗脉
铝业集团 洁净技术 99.98% 18,414.45
59.73% 6,000 万元 否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备注 1】 万元
公司 公司
备注1:公司除直接持有上海朗脉99.98%的股份外,另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包头
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朗脉0.02%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7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34933.807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门窗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朗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9月末
资产总额(万元) 160,101.18 149,066.19
负债总额(万元) 101,742.01 89,031.41
净资产(万元) 58,359.17 60,034.78
项目 2022年 2023年1-9月
营业收入(万元) 58,384.29 52,053.51
利润总额(万元) 1706.08 1,881.19
净利润(万元) 1291.36 1,675.61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朗脉99.98%的股份,并通过下属全资子公
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朗脉0.02%的股份。
四、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
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实现
权益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发生而导致
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137,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44,238.67万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
净资产的12.3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
况,亦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对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的担保额为43,632.40万元,
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