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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铝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4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
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以上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
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
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532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晓丹
    电 话:(0512) 52359012          传 真:(0512) 52892675
    邮 箱:zongxiaodan@alch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
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60”,投票简称为“常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2、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