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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21  

                                                              独立董事意见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的提
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作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丽娟                 连漪              李存洁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