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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江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1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8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28,445,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280% 。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127,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97%。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447,800,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974%。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82,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28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644,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0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644,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07%。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4,533,577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0,214,103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294,319,474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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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票 1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4%;
弃权票 1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3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票 1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4%;
弃权票 1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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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8,115,0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75%;反对票 3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796,9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6%;反对票 3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0%
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7,975,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657,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0%;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弃权票 1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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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96,364,9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478%;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05%;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786,4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1%;反对票 329,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4%;
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8,104,5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55%;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786,4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1%;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弃权票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2,688,5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9107%;反对票 5,745,2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2%;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78,370,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74%;反对票 5,745,2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92%;
弃权票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528,104,5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55%;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44%;弃权票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83,786,4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1%;反对票 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5%;
弃权票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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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
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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